很晕的一个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幽篁 发表于 2008-12-13 20:08:00

有个罪名这些年来时不时会出来晃悠,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不懂法律,所以一直在琢磨这算是什么罪名,怎么量刑。

比如我痛扁某人,量刑就得看那个被扁成什么样,是轻伤、重伤还是被扁死了。同样,对“煽动颠覆罪”的量刑是不是也应考虑对被害人或被害不是人的伤害程度?毕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严重性是后果。所以,衡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要考虑:

1. 有没有煽动

这首先要界定哪些言论是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范畴,哪些属于“煽动”。

2. 有没有人被煽动。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那么不可能只有煽动者一个被判刑,那些被煽动的人没事对吧?如果不存在被煽动者,那么煽动的罪名就不成立。

3. 如果有人受煽动,人数是多少?

其中哪些是受煽而不动,哪些是受煽而动,各占比例多少?其中还要确认被煽动者一定是受某人煽而动,不排除某些人会主动颠覆而不是受人煽动,但为逃避惩罚而谎称受煽动的人。

如果要分析得细致些最好再分析一下被煽动人群的受教育程度、工资水平、智商、社会关系等因素,相信对分析这种罪行本质会很有帮助。

4. 受煽而动人群的行为后果。

受煽而动人群的颠覆成功率如何?被颠覆者受了哪些伤害?

5.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依据是考虑“煽动”成功还是“颠覆”成功?

如果是根据“煽动”结果立案,那么就不存在“煽动颠覆”,因为好像没没听说单独的“煽动抢劫”、“煽动贪污”、“煽动不颠覆”等罪名。如果“煽动”需要考虑“颠覆”的结果,为什么不索性以“煽动颠覆不成功罪”论处呢?因为“颠覆”成功,肯定不用再受审。

6. ”国家”、“政权”和“执政党”的差别在这个罪名中如何界定?人民有没有反对执政党的权利?

如果“国家”、“政权”和“执政党”三位一体,那这个罪名谁沾上了绝对死路一条。如果否认“国家”、“政权”和“执政党”三位一体,那么差别在哪儿?

人民有没有反对执政党的权利?反对执政党可能利于“国家”也可能不利于“国家”。怎么认定反对执政党是不利于国家或有利于国家?比如解放前我党的老革命们做的就是反对当时的执政党但有利于国家。刺杀希特勒的将军们反对的政权,因为有利于国家。

我只是写出想不清楚的一些问题,请大家不要想歪了。避免麻烦,我锁定回复,请大家理解。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正经解释:
http://baike.baidu.com/view/6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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