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业界准备不再使用“网络成瘾”这种说法,而改称为“病理性上网”。卫生部正在调研,确定它的诊断标准,一旦诊断标准确立,“病理性上网”就是一种病。
原来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的范畴,现在换了一种说法,如上网者达到所谓业界设定的标准,将纳入疾病的范畴。
这两者有区别吗?或许有,以前明确是精神病,现在含糊了,只有统称,连具体的名儿都没有,好像不够堂皇。
既然换了一种说法,我们有权知道,为什么不再使用“网络成瘾”的说法?“网络成瘾”的说法不合理在何处?不会单单为了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吧?如果“网络成瘾”有十分扎实的科学依据,那轩然大波又算得了什么!如连坚持真理的勇气都没有,那还有什么脸自称“业界”!
再说“病理性上网”。如果确实以为以前的“网络成瘾”是错误的说法,有错当然欢迎改正。不过,如同“网络成瘾”的提法一样,业界也该说清楚,疾病是集合概念,所谓“病理性上网”算何种疾病?其病理学原理是什么?临床有什么症状?如何进行治疗?
如果一种说法行不通,不改变观点和思路,再换个说法,拍拍脑门子,就拍出一种病来,这在医学界如果不是天方夜谭,那么诺贝尔奖就会如下饺子一样直往所谓业界的头上掉,想挡都挡不住。
联想到最近上海新规定,在世博会期间买菜刀要凭身份证。菜刀和网络有一个共同特性,是工具,若有人拿菜刀杀人,我天天要使用菜刀,我是否就有“病理性用刀”之嫌呢?
须知,解放初,中国人80%是文盲,怎么糊弄都行。现在不同了,断文识字已不算什么,会说洋鬼子话的大有人在,翻墙而过更是家常便饭,甚至宪法的只说不做人人也都心知肚明。真的和以往不同了,老百姓不再是群盲。管理者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变化不管不顾,依旧因循守旧,老法子不但糊弄不了人,还会令不行,禁不止,呈现给人们的是愚昧,是无知,是可笑。想想,对网络不合理的监管措施出台了多少,落实了多少?网民们如何评价?
当然,世界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关键在于监管的目标是什么。如果目标错了,路自然就难走通。
难道扣上一顶疾病的帽子,而且连正经名称都没有的疾病,这帽子会管用吗?
建议“业界”总结一下,对付网络这个工具,一共采取多少左堵右挡的招数,成效如何?
然后彻底地反思一下,问题的根源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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