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幼军,现任山西省长,因山西矿奴事件公开道歉,道歉内容由《新华网》全文发出。是矿奴事件受网友们集中火力猛攻的最高级别官员。
那么此前的于幼军又干过什么事情?
1、“........在此之前,《南方周末》一直得到前任广东省委书记谢非和宣传部长于幼军的保护。该报多次在宣传报道方面违规、冲线,被中X 部领导点名,但均平安无事。........新闻业界人士认为,这回可能是《南方周末》的大灾难。因为一向思想解放、对新闻界较宽松的谢非已不在人世,于幼军也已调到深圳,不再是省的宣传部长。《南方周末》这次是大劫难免。........”(摘自老木《<南方周末>总编辑被撤的背后》)
2、于幼军自湖南调任山西,历时一年,由代理省长全票当选为省长。
3、于幼军的学历受质疑:“他的硕士学位是到中山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得来的,博士学位才是在中大念在职研究生拿的”。(XYS20050718)
我的问题是:
问责官员是必须的,可究竟问到怎样的级别才是合适的?问责到于这个级别算高了呢,还是低了呢?对于幼军是误打好人,搞得亲痛仇快了呢,还是打击得还不够?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