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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晓路 发表于 2010-6-22 21:51:00
 
王彬彬对汪晖博士论文抄袭的指控是严肃而有力的,如果抄袭指控成立,汪晖的博士学位应该收回,汪晖本人也应该视抄袭严重程度或者被开除,或者被降级。如果抄袭指控不成立,那么就应该郑重地还汪晖一个清白。

但是中国学术界对汪晖被指抄袭一案的反应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无法想象学术界对这样严肃而有力的指控居然到现在还不采取任何措施来调查这一案件,做出结论。一些有名的学者如钱理群等居然在没有弄清究竟有无抄袭或抄袭有多严重的情形下,不是要求学术界成立专门委员会调查处理这一案件,而是以一些毫无道理的理由为抄袭这种行为辩护。

抄袭在学术界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任何抄袭的人应该从学术界被赶出去,任何因为抄袭而得到的名利以及任何其他东西应该马上被剥夺。对于学术界而言,抄袭就像是大街上公然抢劫。把抄袭之人赶出学术界就像把抢劫犯赶出我们守法公民生活的社区一样,而剥夺靠抄袭的来的名利以及任何其他东西就像剥夺抢劫犯抢来的财产以及靠着抢劫来的财产进一步得到的利益一样。这么简单的道理,中国学术界中很多人却好像完全不明白似的。这样的学术界还要它做什么?

抄袭和观点完全是两回事。抄袭毛泽东可能是为了发扬光大毛泽东思想,抄袭胡适却可能是为了反共。但不管抄袭了毛泽东还是胡适,都是抄袭犯,都要被从学术界赶出去,和是不是反共毫无关系。

和思想的剽窃相比,抄袭也是很容易判定的,因为几乎不需要任何专业知识,甚至连字也用不着识得太多。看看这两段:

勒文森《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梁启超的著作是将一种文化中所包含的技术、结构、价值和精神状态完全或部分地引入另一种文化的文献记载。这种文化引入包括四部分内容:变更需要、变更榜样、变更思想、变更理由。

汪晖《反抗绝望》:鲁迅的著作是将一种文化中所包含的技术结构、价值和精神状态完全或部分地引入另一种文化的文献记载。这种文化引入包括四部分内容:变更需要、变更榜样、变更思想、变更理由。

即使不识字的人,只要告诉他梁启超和鲁迅是人名,把一个人书中的一个段落中的人名梁启超换成鲁迅就是抄袭,那么这个不识字的人一定会告诉我们,汪晖博士论文中的这段话是抄袭了勒文森《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一书中文译本中对应的一段话。

中国学术界,尤其是人文科学学术界,应该解散然后重建。从汪晖抄袭案中我看到现在的人文科学学术界是斗士的战场和骗子的乐园,缺的恰恰是学术,因为学术是绝对不能容忍抄袭的。

 
 
  • 标签:汪晖 抄袭 学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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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蘑菇豆丁(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3 0:36:28
     
    蘑菇豆丁(游客)这抄的也太明显了!!!!!真不晓得这样的学术 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以下为晓路的回复:
    这种打上引号的“学术”的意义就在于可以让一些人不用做学术就名利双收,飞黄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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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幽篁发表评论于2010-6-23 1:27:47
     
    幽篁不仅是学术界,整个社会不重视道德,这才是真正让人绝望的。
    以下为晓路的回复:
    但学术界通常是最后一块净土,学术界为抄袭辩护或默不作声是社会没有道德严重到何等程度的反映。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naja(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3 4:25:27
     
    naja(游客)其实真不在于抄的是否明显,加工过的抄不减少一丝恶劣,假如不更加恶劣的话。
    糟的是抄的如此明显还被学术名人否认和维护,就不要说伪装的抄袭了……
    以下为晓路的回复:
    问题就在这里。抄袭剽窃都是不能容忍的,不管是明显的还是有相当技巧的。但正常的学术界对明显的抄袭是绝对不敢为之辩护的。为这样的抄袭辩护说明了中国学术界必须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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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pegasusplus(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3 16:33:07
     
    pegasusplus(游客)允许辩护,真理越辨越明,呵呵
    以下为晓路的回复:
    任何辩护都不犯法,自然可以。但如果有人认为学术界应该允许抄袭,那么此人该被请出学术界。学术界的底线就是抄袭,越过这个底线就不是学术界了。学术界之外怎么辩护都可以,因为我们应该允许言论自由,但学术界内允许抄袭就等于把学术界给毁了,毁了学术界还谈什么学术?没有学术,大家也一样可以过日子,但请不要以学者身份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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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大树(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3 19:24:41
     
    大树(游客)晓路同学此文是欲盖弥彰,你说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还不如说ZF或D应该解散。搞笑!

    冤有头债有主,你得搞清楚现在这烂摊子的根由是什么?!
    以下为晓路的回复:
    说政府或D该解散的文章在这里铁定被删,所以就不在这里说了。不过学术界如果采取不合作态度,在目前的情形下还是可以自己形成独立于政府的学术圈的。只是中国文人朝思暮想的都是学而优则仕,要他们独立于政府比要他们死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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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老木匠(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4 3:26:28
     
    老木匠(游客)60年来,先是棒杀:镇压——洗脑——批斗——改造——,再是捧杀:加冕——做官——收买(所谓的科研项目,真正的目的只是在于此)

    于是现在“学术界”已经蜕化为另一种官场,真正的“学术”从事者反倒是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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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吉霞(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4 15:48:55
     
    吉霞(游客)高赞老木匠!不与之合作,需要勇气,钱摆那里,有职称的,随意!随意!没有的,对不起,对不起,可是,怎么才能有?对不起,先入我毂,于是乎,你站在外边看看吧,里面都干些什么!这叫管理水平提高了,政治问题,技术性解决,还有那些造假的评估,都是在把本不多时间给你消耗掉。记得大清朝的家长们好像有点手段,为了不让孩子出问题,便从小教他抽大烟,就不会出去闹事了。大烟是个好东西呀。看看,现在,满天飞的,不是跑官的,就是要钱的,不是跑项目的,就是跑工程的,还有什么基地!听着恐怖,到处都是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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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mountainyr(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5 2:30:22
     
    mountainyr(游客)
    以下引用吉霞(游客)在2010-6-24 15:48:55发表的评论:
    高赞老木匠!不与之合作,需要勇气,钱摆那里,有职称的,随意!随意!没有的,对不起,对不起,可是,怎么才能有?对不起,先入我毂,于是乎,你站在外边看看吧,里面都干些什么!这叫管理水平提高了,政治问题,技术性解决,还有那些造假的评估,都是在把本不多时间给你消耗掉。记得大清朝的家长们好像有点手段,为了不让孩子出问题,便从小教他抽大烟,就不会出去闹事了。大烟是个好东西呀。看看,现在,满天飞的,不是跑官的,就是要钱的,不是跑项目的,就是跑工程的,还有什么基地!听着恐怖,到处都是基地!


    太宗朝科举,见士人熙熙,大喜,曰:天下英才,入我毂中矣。
    彼时犹有士人风骨,以风气相尚,今唯诺诺卑琐,惟利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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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大树(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5 4:15:55
     
    大树(游客)不食周粟还有一解,即离周国矣!

    TNND!大树我也骂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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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lobo(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6 9:37:11
     
    lobo(游客)哈哈,俺正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离周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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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汪晖抄袭案:中国学术界应该解散后重建
    By: 萍蹤客(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7 0:25:27
     
    萍蹤客(游客)中國學術界不會自動解散,有權解散者為誰?
    中國學術界不會自動重建,有能力重建者為誰?
    其實有權者自己已經腐敗了,
    學術界只是一面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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