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禁止师生恋对教师和学生都有好处

2009-1-18 23:08:00 BY 沈睿

美国大学禁止师生恋从开始就一直有反对的声音。反对的主要理由有四个:第一,美国宪法,特别是第九修正案,承认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禁止师生之间的浪漫关系直接违背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第二,爱情无国界,无疆界,可能在任何人之间发生。大学内不许爱神丘比特存在,是对人性本身的禁锢。第三,大学之内的爱情,从古至今一直存在,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认为知识分子之间严肃的思想交换具有爱慕的成分,这种爱慕能导致对真理的爱。比如著名的汉娜?阿伦特跟她的老师海德格尔的爱情,美国作家苏珊?桑塔格在17岁的时候跟自己的老师的爱情都在某种程度上帮助这些女性成为杰出的人物。禁止师生恋是跟存在上千年的学院内的爱情传统对抗;第四,大学教师和学生生都是成年人,成年人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自由。禁止师生恋是一种控制人们私生活的方式,是不可容忍的检查制度的一种,是对人的自由人权的侵犯。

反对的声音一直存在,但是没有能阻挡各个大学越来越严格的规定,原因在于禁止师生恋对教师和学生都有好处,而且这种好处被大家认同,特别是被教师和学校管理者认同。顺便说一句,美国各大学的教师道德守则都必须通过全体教师表决才能生效,不是学校管理者自己心血来潮或赶时髦的产物,因此这种规则在通过之前都会有很多辩论,利弊等等都在辩论中越辨越明。教师们当然意识到这个规则与人权和自由的关系,但是绝大部分教师都支持这个规则,这是这个规则能被绝大部分美国大学接受的根本基础。

禁止师生恋强调大学的特殊作用:培养有道德的有知识的公民。大学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场所,也是培养青年人的摇篮。教师不仅仅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也教育学生成为一个有道德的有知识的公民。教师有为人师表的道德范式作用。一个教师公私不分,利用自己在教室内的权力,混淆公私两个领域,不能以身作则,怎能教育别人?一个学生利用自己的年青或性别优势,通过与教授有私情,得到好分数或其他好处,这样的行为怎能在大学里受到鼓励?因此,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正如学术自由不是允许教授上课想说什么说什么,宪法保障的自由和幸福权利不是允许课上调情和权力交换。从大学的作用讲起,心中还有对自己的职业尊重的教授们赞成把禁止师生恋写在校规上。

禁止师生恋除了杜绝教授滥用权力外,根本的是强调保护老师和学生利益。学生毕竟年青,容易在对知识着迷的同时也对传授知识的那个人着迷。学生喜欢教授的事例很多。如果教授利用这种年青的感情,很有可能伤害年青的学生。学生在与教师的关系中毕竟处于弱势,如果一个老师追逐一个学生,学生不敢说不,对学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这样的事情也是举不胜举。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学生并不一定都纯洁无暇,年青不见得不世故人情。一个学生可能利用某个正经历中年危机的老师达到自己的目的。老师也可能被伤害。被伤害的学生和教师都会对学校的正常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对这样的可能最好是防微杜渐,根本不让这种情形出现。这就是禁止师生恋,彻底铲除教师和学生被伤害的可能,用校规保护两种的利益。

禁止师生恋不但防止裙带主义,在教育中体现公平和公正的理想,也保护校方。美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如果一个老师追逐学生,学生受到伤害,学生和家长很可能会诉诸法律,起诉学校和老师。美国各大学管理者之所以也非常积极推动禁止师生恋,是因为很多这种法律诉讼校方左右为难。管理者要处理教师,承担经济损失,承担学校名誉抹黑的后果。美国的私立大学名誉极为重要,大学的资金是靠捐助而来,没有了名誉就没有了资金来源。大学管理者承担不起这样的损失。一旦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大学管理者要花很多人力物力精力来处理,来重新树立学校形象。因此,大学的管理者,校长和行政阶层也非常积极支持禁止师生恋。

各方都会受益,这是禁止师生恋能被美国各大学广泛接受的原因。

1/1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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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大学禁止师生恋对教师和学生都有好处

2009-1-19 1:27:35 BY szyxh
szyxh是不是可以这样概括,大学已经从浪漫的求知象牙塔演变为利益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学校管理方自不必说,本来就是政客了,教师作为既得利益者也被裹挟其中。
当一件事情被付诸大多数人的投票时,这件事情就政治化了,当然也就和浪漫爱情的初衷渐行渐远。

总得看起来,这个世界的人还是太多,且越来越多,神造万物的时候,难道真的设想所谓万物之灵就是此等模样么?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求知与浪漫不应该是一个范畴。大学从来都是利益世界的一部分,从古到今如此,不存在演变问题。禁止师生恋保护学生和教师,不是一方的事情。个人的从来都是政治的,不过很多人没有这种意识或思考罢了。爱情从来都与政治有关,也与利益有关。婚姻更是经济政治实体。

我因为不相信神造世界,所以无法回答你的哲学的形而上的思考,不太知道人是否是万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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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大学禁止师生恋对教师和学生都有好处

2009-1-19 12:18:10 BY 一说(游客)
一说(游客)中文的“师生恋”太笼统。从沈老师上文中引的http://www.ucop.edu/acadadv/acadpers/apm/apm-015.pdf 的模式看,美国大学禁止的“师生恋”应该是特指禁止发生在学术上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师生之间的浪漫关系,这种“学术上的利害关系”包括教学,评估,和论文指导等具体方面。而且这种学术上的利害关系必须是“现有”,或者是“有一定理由能预见到将会存在”的关系。可见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很多“师生恋”并不一定在这一禁止的范围内。列出这样的规矩,道理是很简单的,等同于你在为某学术期刊审稿时必须注意回避你的导师和学生的文章。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从理论上是这样,从现实上看,我认为美国大学目前非常严格,从我的经验看,就是没有直接学术兴趣联系的师生之间的浪漫,在学校里也不允许,除非学校不知道或不公开。

规则中术语有法律的精确和模糊,我觉得是为了有人起诉学校时校方有更多的阐释权才那么写的。在现实中,一个教授跟学生谈恋爱?对不起,教授,您走人吧。毫不含糊。

中国的师生恋--我不知道是不是数学教授跟中文系的学生的恋爱。我见到的常是跟自己的研究生发生关系或结婚的。我没有做这个研究,倒希望中国社会学系的研究生做这个研究。

作为一个老师,我认为为人师表是非常基本品格。公私不分恐怕不是一个教授的道德。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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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大学禁止师生恋对教师和学生都有好处

2009-1-20 14:37:09 BY 一说(游客)
一说(游客)我不太同意从“为人师表”的视角来看美国禁止师生恋。在国内,教师往往给披上一件道德外衣,于是便有“教书育人”,“园丁”,“灵魂工程师”之类的概念。美国似乎很少有人把教师,尤其是大学教师,看成是道德的楷模(role model)。制定出禁止特定条件下“师生恋”的教师守则,应该是出于利益回避原则的考量,而不是从道德的高度来要求教师,也不是以此来防范教师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性交易或性侵犯。后者已经是刑法范畴内的事了,不需要校规来重复规定。

国内的师生恋,关键也在利益回避原则,国内缺的也正是利益回避原则。之所以反对泛泛的禁止师生恋而强调禁止师生恋规定中的细节,也是因为只有这些细节才真正彰显了利益回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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