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某高校某教授被学生告发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又有某学校某教师因学生告发而被传讯(或被拘?)的传闻。
于是不少人都感叹又回到了30年前云云。
这个感叹大概是有点脱离实际的吧。因为提倡揭发、鼓励密告——告密是报告秘密的事情,实际上一般都是指是暗中告发的“密告”——一直是本朝特色,从来没有禁止、反对此类行为的说法,无论是制度还是宣传。比如本人在这30年里,从读书到教书,都曾有被密告的经历。自己知道的最近的一次,也不过就是两年前的事。有的造成很大的困惑(阻碍入学、提职),有的引起一般的困惑(领导找谈话),更多的是在事后得知,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影响。
那么回到30年前呢?正如那位副统帅夫人说的“充其量坏不到哪里去”,时时给领导打小报告、密告一些身边人和事的人尽管到处都有,不过当时大多数人对之还是很鄙视的。
30多年前,我所在的那个单位里,不过300来个人员,有30多个四类分子“死老虎”,还经常的有人因为讲些犯忌的话被隔离审查的,有因为打点野鸡工、弄点风流事而被“办学习班”的,或者径直就送到文攻武卫指挥部去关押的。不过大多数工人师傅对于打小报告的人都非常的鄙视,把他们叫做“咬狗”。这也是一个消失了的词语,原来是指一起犯案的人为减轻自己罪过一味揭发滥咬他人来反戈一击,后来扩大到指汇报专业户。
记得当时我们小组有一个“特嫌”的师傅,我平时也都是叫“某师傅”的。不知谁汇报上去,说我这个学习组长立场不够坚定。领导找了谈话,要求站稳立场。被我的师父知道了,大骂了一通那个“咬狗”。然后教我说:“我都是喊他名字的,你不方便喊名字呢,可以叫他‘老某’的。”于是我就依计而行。小组里的其他师傅也都很赞同,那个师傅也很感激,小组里气氛更加融洽。
从当时单位里一般的风气来说,都是以“不当咬狗”为行为最低底线,平时议论人也都以此划线来评定人品。前几年看到《闻香识女人》,原来基本的道德底线中外都差不多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