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房龙的《宽容》在读书界引起轰动,仅1987年的第4次印刷就印了整整10万册,这在今天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尽管如此,那洋洋数10万册的发行量,好象并没有让宽容这样一个高度文明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以至发生了那种令人发指的事情……
如今,张中行先生在长篇回忆录《流年碎影》中,以“自由与容忍”为题,来介绍北京大学的“红楼精神”,也是颇具匠心的。但我拜读该书之后,却感到作者在这个问题上似乎有点语焉不详。比如在这一节中,他虽然为胡适用墨不少,却没有提到胡适的那个著名的论断:“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这显然是一个不小的缺憾。
胡适的意思是说,假如没有容忍,所谓自由就只能是一句漂亮的空话。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裴多菲的那首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于是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说为了自由就可以抛弃生命和爱情的话,那么为了容忍又该如何呢?换言之,对于抛头颅洒热血的人们来说,谁会相信“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呢?
房龙说,所谓宽容,就是“容许别人有行动和判断的自由,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这使我想起胡适的一件轶事。1934年,他因为爱惜人才,先后推荐一个年轻人到中华教育基金会所属的社会调查所和北京大学去工作。此人步入晚年后,还十分感动地说:“胡先生明明知道我是服膺马克思主义的,在政治立场上我们是不同的,……但他并不以此而歧视我,而且处处提拔我,帮我的忙,他从没有想以他的政治思想强加于我或企图影响我,而处处表现出一种宽容精神。”(台湾《传记文学》1992年1月号)可见在这类问题上,胡适堪称一代楷模。
至于为什么要容忍,胡适也有明确的解释。比如在1925年年底,北京发生了火烧《晨报》社的事件之后,他曾给陈独秀写过一封信。信中说:“《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仔细咀嚼体会胡适这“争自由的唯一原理”,对于培养我们容忍异己的雅量,对于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或许不无裨益。
在这封信的最后,胡适忧心忡忡地说:这几年不容忍的空气充满国中,“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既然如此,所谓“不容忍”又何以产生呢?对于这一点,胡适晚年在那篇《自由与容忍》的文章和同名演讲中,曾有深刻剖析。他说,“人们自己往往都相信他们的想法是不错的,他们的信仰也是不错的:这是一切不容忍的本源”;但是“善未易明,理未易察”的古训又告诉我们,“真理是不容易弄明白的,这……是我写‘容忍与自由’这篇文章的哲学背景”。胡适的话使我想起了爱因斯坦的一句名言:“谁要是把自己标榜为真理和知识领域里的裁判官,他就会被神的笑声所覆灭。”可见,我们不仅要明白“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还应该知道浅薄无知和狂妄自大乃是容忍的大敌。看来,房龙的《宽容》从一个“无知谷”的故事讲起,是有道理的。
199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