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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跑吧,兔子
By: 丁伯刚 发表于 2008-4-21 23:05:00 
 

夜散步,后回,上床看厄普代克《兔子,跑吧》。这书已拖得太久,中途被其他一些杂书打断,现只剩下几十页,想今夜看完去。不一会极倦,竟睡着了。后醒,才十点半吧,起身,终把《跑吧》看完。似越来越清醒,后完全失眠,干脆起来再看书,见是一点钟。后再看华盛顿欧文的《旅客奇谈》,到两点再睡,仍无法睡着。大约四点多,似睡去一会,但又醒,天已亮。

这一夜简直是个恶梦。一夜的大雨不停,我一直听着雨声。

在给一位朋友的邮件中曾说过,此时看厄普代克这个四部曲,是带有一定的针对性,想为自己找一些参考。我想看看作者怎样将一个人的一生分成四段。书前介绍,四部曲分别选取主人公兔子一生中的四个时间段来进行展现,每个时间段相隔正好十年,从青年写到老年。这个第一部《兔子,跑吧》写兔子三十岁前某一年的几个月生活。

我弄小说几十年,又曾教书十多年,但一直弄不清写作教科书上所提到的一些写作方法,如白描之类到底指的是什么意思,所以这里也弄不清作者在这个兔子身上所用的是什么手法。只感觉作者端了一盆水,朝着地面哗地一下倾倒出去,水流到哪里他便写到哪里。用电影的手法,可能就是一种长镜头吧。当然,电影中没有哪个镜头会有这个镜头长,在好多天的时间里,兔子走到哪里,作者的笔便跟到哪里。表面看来,兔子没有任何心理波澜,相反,这明显是个生活散漫且有点缺心少肺的人,傍晚回家,见到街边一伙小孩在打篮球,他竟然也忍不住插进去,卖弄了好久的球技。到家后,妻子让他到一方的父母家接孩子,又到另一方父母家拿车子。兔子于是又出门,到了一方的父母家看到了孩子,觉得孩子玩得挺好,于是到另一个地方拿车子。车子开动,他没往家里开,反而开出城外,并且一开几百几千里,中途还加了两次油。第二天不知为什么,兔子觉得这么往外开也没意思,于是调头重新回来,当然他不再回家,而是找到他中学读书时的篮球教练,在他那里住下来。然后又通过这个教练,兔子认识了妓女鲁丝,两人同居。牧师杰克以自己的方式规劝兔子,想让他回家。恰好兔子妻詹妮丝临产,兔子震惊,辞别鲁丝回到妻儿身边。后来因为妻子拒绝了他的**要求,他再次出走。妻子伤心之余酗酒,迷糊之中新生的女儿落入浴缸中淹死。兔子惊慌赶回,但在小孩的葬礼后,不知为什么他又一次出走,来到鲁丝处,得知鲁丝也怀了孕。兔子想让鲁丝把孩子生下来,但鲁丝再无法接受他。兔子出门买食物,再一次在大街上飞跑起来。

厄普代克曾解释:“中产阶级的家庭风波,对思想动物说来如谜一般的**和死亡,作为牺牲的社会存在,意料之外的欢乐和报答,作为一种进化的腐败——这些就是我的主题。”据序言介绍,厄氏甚至将男女**上升到宗教、信仰的高度,“我们(男人和女人)已经成为彼此的教堂。”兔子四部曲也就是厄氏**宗教的四部“福音书”。实在说,对所有关于家庭生活及**之类的内容,我从来不感兴趣,更不要说是有关美国中产阶级什么了。我真的弄不懂这里所涉及的一切,其中许多人物的行动在我看来都是莫名其妙的,比如那个兔子,因对家庭生活及妻子不满而离家出走,这点我能理解。但兔子离家后,妻子及她娘家的父母那么惶恐,兔子归来后他们又那么讨好他,不是说,本西方社会的家庭与婚姻是很松散的吗;兔子离家归来,仅仅因为妻子的一次拒绝,竟又一次出走等,这些人物行为我以为都超出了起码的生活逻辑与艺术逻辑。厄普代克是一位超出我兴趣范围之外的作家。像我们这种从小吃红薯长大的人,哪能品尝得出巧克力及黄油面包的滋味好坏呢。

厄氏写此作时才二十八岁,但那种简洁干净客观的文字能力,那种对生活细节的敏感捕捉,仍让人极其吃惊。作者写兔子接到女儿出事的电话,他一边听着,一边看电话亭外的一排字母,一心想着怎样给这行字母分节;他写街道上某一滩废水等等,那种真切和准确都是超出一般人眼睛的。当然这部小说也有明显的缺点,比如视角的转换我以为就非常生硬和突兀。此书将近一半篇幅,都是以主人公兔子的视角来展开,可是写到他和鲁丝在海滩上时,突然转为鲁丝的视点,此前没有任何征兆他会转换视角。从这里开始,视点便在不停变换中,但这样一来,作品的整体感基本就给破坏了。当然作者这样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他起初可能并没想到视角问题,直到将近一半的篇幅时,才感到这么单一视角太过于呆板笨重,只得中途转换立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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