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野夫 日期 2009-5-26 23:50:00

——故乡野三关民女反抗案的几点思考

野夫

                                    一

野三关是家父的故乡,祖茔至今犹在;也是我出入家山的必经之地——代复一代的鄂西人要想走出深山,似乎都绕不开这个一直以来都籍籍无名的高寒古镇。但现在,它却连同一个原本同样无名的村姑,而突然蜚声天下了。对于故乡这样的成名,我却心有戚戚焉——既因当地的墨吏而蒙耻,也为无辜的烈女而生哀。

在今日之中国,一个人生于穷乡僻壤已属不幸,倘若又是女儿身且长成在农家,那就更加不堪了。等级社会加身份户籍制度,从起点之初即已确立的不公,早已限制了人的平等自由发展。于是多数求学不成的农家女,不得不早早沦为苦力或流落风尘。一个在故乡为官的朋友,曾经指着那些散落在深山里的新瓦房对我痛心地说——这些家里多半有一个女儿在沿海发廊,山区正牺牲一代女孩在换来所谓小康啊。

邓玉娇只是这茫茫走投无路的农家女洪流中的一员。她敢于选择在故乡的娱乐场所做服务员,就意味着她没打算以身娱人。但是,在那些基层恶吏的眼里,农民的女儿乃是人尽可淫的——你不陪老子玩,你来这里干什么——这就是权势者的逻辑。而你本系玩物却还要择客,那就更是对我官人衙役的羞辱。对于缺钱的人民来说,那他当然可以用人民币来抽死你砸死你。可恶的人民币,顺理成章地再次成为了欺凌人民的凶器。

官人邓贵大和黄德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没钱的打工民女还有节,还有自尊和烈烈巴风。于是匹妇一怒,伏尸一人,流血五步。原本想逼良为娼的党政吏员,最后竟然把一个长期逆来顺受的村姑逼成了一代女侠——这才是今日社会的危机所在。

 

                             二

邓玉娇只是一个毫无武艺的弱女子,一个只肯在所谓KTV陪酒陪歌陪笑而不陪床的打工妹。在我所熟知的故乡,这样的孩子何曾敢冒犯官府干部。即便狭路相逢,她们也多是要低眉俯首驻足让道的。一个浣衣的女孩,既无杀人的动机,也无杀人的故意,更无杀人的预谋,且无杀人的手段。如果不是这个时代把她们逼到退无可退的地步,她怎敢抵死相搏,血溅素服?

侠者,以武犯禁也。如果今日之社会已经可以把一个毫无武力的女孩,瞬间变成金刚怒目的犯禁者;那既是这个女孩的悲剧,更是这个国家的悲哀。假设这个国家最终还要为它的爪牙墨吏而张目,却不肯为这个无辜女孩去伸冤,且还要将她以故意杀人的罪名“绳之以法”之时,那我看到的则是整个民族的悲愤——我们无数人的呼声,仍然无法挽救我们的一个无辜孩子之时,那岂不是要把更多的人培养成以暴易暴的侠者。

良法使世道和谐,恶法令社会暴戾。即便在黑暗荒诞层出不穷的今日,我们依旧在渴望极权改良从良,在呼吁民众依法维权。可是在更多的基层事故中,我们却看到的是主官护短墨吏嚣张,民如草芥含恨忍辱——这样的世道循环,我们还怎敢相信这就是那些无耻倡优天天讴歌的“新社会”,怎敢相信这就是时刻蛊惑要带着人民走进的一个“新时代”。

 

                            三

民女抗暴事件所揭示的深层问题是这个国家的虚伪。色情业是政府一向宣称在我国并不允许且不存在的行当,可是上到京城下到乡镇,秦楼楚馆几乎和政府衙门一样普遍。红袖与红旗齐飞,警局共春宫一色——这是尽人皆知的现象。可是各级政府既无心真正取缔,也不敢立法管理,于是,给警匪红黑两道留下巨大的腐败和罪恶空间,给公共健康和社会秩序带来巨大的隐患。

以洗浴城、夜总会等等名目广泛经营的色情业,并非我的故乡赫然存在;走遍祖国万里河山,何处不曾红黄夹杂?何处的官吏不是主要消费者?——更多的已成了点名索要未成年的特殊顾客了。我可以说,几乎没有一个地方的警局,不知道他们辖下的色情业所在。也几乎没有一个色情场所,不按时翻倍地向派出所缴纳“治安费”。正是这样的上下默契,构成了今日中国的“河蟹盛世”。也正是这样明目张胆地治安保护,才形成了官员有恃无恐的粗暴淫邪,甚至敢斗胆逼良为娼。

野三关洗浴城只是因为命案的发生,才不得不面对这样的揭露。可是在命案和色情业之外,当局还会深入了解一下它若干年来的生存秘诀吗?在那个深山古镇,平民百姓岂会成为它的恩客。没有相当的人物撑腰,它又何敢艳帜招摇在国道一侧而至今不衰。

既要开妓楼,还要树牌坊——正是这样的一种制度性虚伪,才使得我的淳朴故乡和这个藏污纳垢的时代一起沦陷,使得无数平民儿女要在这些权贵销金窟里饱受歧视蹂躏和迫害。他们要么成为含羞忍辱的性奴,要么被逼成血刃三寸的“罪犯”。

                               四

邓贵大不过微末小吏也,也许在日常生活中真如他夫人所言,原本是一个老实平和兢兢业业的党的干员——就算是这样的一个底层吏员,都能在自己的辖区内张狂如此,可见这个制度是怎样的驱良为恶,怎样在纵容和释放着人性中的卑残。明明可以开放言禁报禁,就能监督官风,沟通民情,但是主政者就是要背道而驰;其中的秘密,又岂是为了保护邓贵大之流。

在今日被广泛诟病的巴东县两府,难道会真正不知道邓玉娇乃被逼无奈情急之下的正当防卫。只是扔出死者邓贵大容易,甚至追诉伤者黄德智也不难,但是他们要面临抛弃基层脚脚爪爪的风险——这才是真正的难事。在今日之官场,吏员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一个区区墨吏都能牵起一场政潮震荡——这绝非危言耸听。

稳定之所以在今日还能基本维持,正依赖上下齐心的互相袒护和分封分赏与分赃。倘若前线【基层】一点劣迹即被穷究,那岂不寒了天下爪牙的心。倘若所有的吏员皆不肯卖力牧民,则何来上峰的平安盛宴。于是,我们常常看到,即便是一个偏远山区对中央的抗命,帝京也往往无计可施,最后只好也默许地方的胡作非为——因为在本质上,他们失去地方基层胆大妄为的维持,失去的也必定是他们自己的为所欲为。

于是,我在我的故乡,悲哀地看见我的土家族女儿,必将走向她的命运。在此刻,万千呼吁化作的只是一声叹息。在今天,祖国对于它的人民的呼声,仿佛20年前一样;仿佛对民意的尊重和妥协,便是对他们恐怖原则的背叛。

我深知我无法改变我这个陌生的土家族妹妹的命运,就像我无法改变我自己的命运。但是,我如果沉默,就是对我自己祖宗的背叛。于是,我只能默默写下这样一些思考,留给我的故乡的施政者,留给我的故土百姓一起回味——我们该怎样在自己的土地上,做一个自己的主人。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xiaojan(游客) 日期 2009-5-27 0:08:28
xiaojan(游客)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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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山人(游客) 日期 2009-5-27 1:58:39
山人(游客)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实乃数千年来所有王朝末世的狂欢。“稳定之所以在今日还能基本维持,正依赖上下齐心的互相袒护和分封分赏与分赃”,猖狂是独裁者的通行证,沉默是沉默者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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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山人(游客) 日期 2009-5-27 2:07:45
山人(游客)因为侠女故事到了一个极端,才会震动天下,而下述的事例,有多少在明里暗里发生着呢:“2009年05月20日中午11时许,我宝安同事胡XX驾驶货车粤S71077经过西乡街道黄田社区干部郭XX私宅时,不慎车的货厢顶部刮到郭XX私宅阳台拐角一小块砖头。保险公司事故勘察员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后,赔偿决定为:郭XX先维修房屋,再按照发票赔偿给郭,而郭XX坚决不同意,说发票没有,要求立即赔偿人民币5万元现金。我方司机强调货车已买全保,只要相关部门确定确实有人民币5万元的损失,法院判决以后,保险自然会赔。郭XX当即电话通知村治安队,随即来了十几个治安员,将车强行开至黄田居委会大院,并动用2台消防车堵住我们公司的货车(见图片),并表示:“人民币5万元一分也没得少,要是换在去年那就是人民币10万元了,在黄田落到我手上,你不要再和我理论,再讲下去,你是不是想打个架,我马上叫人来和你打!赶快通知你老板拿钱来赎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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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游客(游客) 日期 2009-5-27 7:33:35
游客(游客)标题是《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内容是“从逼良为娼到逼娼为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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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风为你而停(游客) 日期 2009-5-27 11:58:46
风为你而停(游客)因为恐惧,想当体制败类,也不知能做些什么。多年来,不敢说真话。其实,能被称为人的动物,一定不少,但我们想证明,却不知道该怎么做。第一点,先活下来再说。不去帮忙帮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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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田园情结(游客) 日期 2009-5-27 14:46:37
田园情结(游客)如果不支持一下,枉为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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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田园情结(游客) 日期 2009-5-27 14:47:52
田园情结(游客)再支持,永远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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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欲语还休(游客) 日期 2009-5-27 14:51:24
欲语还休(游客)邓玉娇的个案已经符号化了,在宜昌的妈妈跟我电话聊起此事竟然说听说过,后面没什么关注的.跟恩施相邻的宜昌报道此事甚少,到是在言论相对宽松的广东,关注到是更多!希望这样的事情得到公正的处理,体制的腐败让人心底发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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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九头鸟(游客) 日期 2009-5-27 15:59:49
九头鸟(游客)于是,我在我的故乡,悲哀地看见我的土家族女儿,必将走向她的命运。在此刻,万千呼吁化作的只是一声叹息。
若真如此,那就六月飞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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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邓玉娇你要挺住(游客) 日期 2009-5-27 17:37:28
邓玉娇你要挺住(游客)有没有人发起为邓玉娇捐款?资助她打这场官司?每人认捐一元就成了。。。。。我们只能用这种方式支持无辜的邓玉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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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regenbogen(游客) 日期 2009-5-27 17:51:09
regenbogen(游客)国家的虚伪,头脑的虚伪,自然导致全身心的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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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孤洁雪(游客) 日期 2009-5-27 19:36:42
孤洁雪(游客)官逼民反,腐权自殇!
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经过(游客) 日期 2009-5-27 21:25:27
经过(游客)野夫先生的良心让那些执政者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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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常州(游客) 日期 2009-5-27 21:26:55
常州(游客)邓玉娇是当代豆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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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树下乘凉(游客) 日期 2009-5-27 23:39:49
树下乘凉(游客)这社会真TMD和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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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一石(游客) 日期 2009-5-27 23:52:59
一石(游客)只是出了命案,大家才唏嘘不已。政府官员的色情交易比比皆是,在这样的社会中早就不稀奇了。
1 一位朋友告诉我她曾经开的客栈生意火暴。小到进城贩卖猪崽的农民,大到县长都是这里色情交易的常客。由于思想保守母亲斥责她的“社会主义青楼”,她才卖掉生意红火的客栈。
2 两位韩国朋友来到穷山恶水的地方考察投资。当地官员主动邀请娱乐活动,并解释已经申请列入招商费用。活动开始还自由式乱跳的韩国朋友见到官员为他们准备的特殊节目(席间竟然招入两名服务员大跳艳舞并几近身体接触)都含蓄地抢着话筒唱他们自己的民歌了。时近子时,韩国朋友出于礼貌还是抢先付了帐。而那位招商的官员告知他独自与艳舞服务员还继续玩一会,让韩国朋友先走。事后,韩国朋友也表示对这样的政府工作不报有对当地经济投资的信心。
谁敢指望如此这般的政府官员带领老百姓们走进怎样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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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xiaojan(游客) 日期 2009-5-28 1:25:17
xiaojan(游客)以暴制暴是所有生物遭受暴力却又无处遁逃时的本能反应。当暴力与暴力迎头相撞,那飞溅的鲜血触目惊心;千万不要把那一蓬惨烈的飞红,想象成天边的彩霞或漫天飘舞的桃花。暴力反抗对个体来讲有时是无奈的、而且经常是直接和有效的;但是群体的暴力从来都不是解决社会不公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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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嘿嘿(游客) 日期 2009-5-28 11:53:55
嘿嘿(游客)这个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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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游客(游客) 日期 2009-5-28 12:38:56
游客(游客)野夫老师:在我心目中,您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良心!时代的脊梁已经折断,感谢您还为我们保存着最后的良知!万望珍重,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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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一路阳光(游客) 日期 2009-5-28 22:51:53
一路阳光(游客)我爱我的祖国!更爱那些支撑国家尊严的,人民脊梁!此案不公,天翻地覆!你可以犯错,但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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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破阵子(游客) 日期 2009-5-29 1:33:00
破阵子(游客)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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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伪证罪切入是警方和检方惯用伎俩
作者:1(游客) 日期 2009-5-29 8:55:38
1(游客)以伪证罪切入是警方和检方惯用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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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敏行天下(游客) 日期 2009-5-29 9:09:56
敏行天下(游客)“稳定之所以在今日还能基本维持,正依赖上下齐心的互相袒护和分封分赏与分赃”----解开了我的困惑!谢谢野夫!
有没有人发起为邓玉娇捐款?资助她打这场官司?每人认捐一元就成了。。。。。我们只能用这种方式支持无辜的邓玉娇了----如果有这个渠道,我一定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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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一粟(游客) 日期 2009-5-29 11:59:07
一粟(游客)谢谢佳文!
转载了您几篇文章(均有标明出处并给出了链接)。
握手致意!
一粟
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愚人无为(游客) 日期 2009-5-29 12:36:56
愚人无为(游客)从蒋爱珍到邓玉娇

5月10日,发生在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已成为近半个月来网上的一个热门话题,不少网友都热切关注,放弃手中的其他工作,不怕牺牲自己的时间坐在电脑前专心地跟贴、留言,为弱女子邓玉娇打气、撑腰,为这个社会的公正尽一点绵薄之力,然而,相对于另一种势力来说,这还是相当微弱的。这使我想到蒋爱珍案。
蒋爱珍事件,发生在1978年。蒋爱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44团的绍兴知青,因被人造谣“作风问题”(“作风问题”在那个年代,可是极为重大的“帽子”,足可压死心理脆弱者),而受到严重伤害。她多次向组织请求处罚侵害者,以保护自己的名誉,但都未果。在无法捍卫自己名誉、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蒋爱珍开枪击毙3 人。
蒋爱珍原被判死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去复查,提出判蒋爱珍无期徒刑,同时建议党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后改判为 “死缓”,同意追究工作组长杨铭三的责任。但是,在办案人员一再提出要求处分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却把杨铭三调到河南。与此同时,谢世平也得到重用。这一案件在石河子地区震动很大,议论很多, 案发后人民日报和石河子法院在5个月内收到2万多封各界人士来信,要求基于蒋爱珍是义愤杀人应予轻判。
1979年10月20 日,《人民日报》以几乎整版的篇幅登出长篇通讯《蒋爱珍为什么杀人》。这篇7000字的文章,用“缘起”、“发展”、“调查”、“绝望”、“拼命”、 “余事”等6个小题,全面介绍了蒋爱珍杀人案的前因后果。《人民日报》还发了近300字的编者按。从此,她的案件为国人所知,为世人所瞩目。
198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蒋爱珍杀人案开庭公审,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蒋爱珍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在此之前,诬陷、侮辱、迫害蒋爱珍的人员已分别受到行政、司法处理。
蒋案引起全国轰动。不仅民意高度一致地同情蒋爱珍,支持终审判决,而且在北大法律学系的多年刑法学课上,多位著名教授也论证过此案终审结果在刑法规范、法理上的合法性、正当性。
这个案件过去三十多年了,而邓玉娇的案件才刚刚发生。
重温蒋爱珍案,也许对邓玉娇案会有所警示、裨益。也不妨将两案作个比较。
蒋案缘于144团的派性,一方想借机“捉奸” 整倒另一方。捉奸不成,就造谣污蔑生事,团党委派出工作组偏袒一方,致使事情恶化,蒋爱珍寻机拿枪报仇。
邓案缘于三名官员寻求“特殊服务”,而邓不愿,三名官员逼迫、污辱,致使邓玉娇拿起修脚刀反抗、刺杀,致三人一死一伤。
蒋案案发后,一四四团领导认为,蒋爱珍杀人发生在运动中,应定为“反革命杀人”。对被杀的三个人,团党委决定追认为“烈士”。团里召开隆重的追悼会。团领导亲自主持,命令各单位都派代表参加,并送花圈。司法机关无可避免地也在组织的领导下,判蒋爱珍“死刑”,后改为“死缓”。到上级组织干涉后,最终才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邓玉娇案才发案十几天,尚在发展中。
两案的共同点都是弱者对强者。两个弱女子对的都是强大的公权力。公权力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会不择手段的使用公权力。邓玉娇案发生后的事态演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所不同的是三十一年前的蒋爱珍案与今天的邓玉娇案的社会背景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的社会力量,网民的力量,新闻媒介的力量已非昔日可比。还有那么多有正义感的律师和有正义感的网民们时刻关注着邓玉娇的案子,愿为邓玉娇的案件出力--这就是我们社会进步的表现--这些也应该引起巴东县公权力者的警示了!
愿正义得到伸张,愿公权力者珍惜手中的权力,不要再为酿造更大的公案引发不和谐的音符让党中央操心了。

200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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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vv(游客) 日期 2009-5-29 23:59:57
vv(游客)邓贵大的悼词:

该同志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性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常年深入鸡层,深入裙中,急裙中之所急,想裙中之所想。2009年5月10日,在一次陪同领导深入鸡层调查时,不幸遇难,享年42岁。其性福而短暂的一生,永远献给了裆,献给了裙中!愿好淫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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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可可(游客) 日期 2009-5-30 14:30:43
可可(游客)谢谢你的佳作.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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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逼良为娼到逼良为侠
作者:土家后生(游客) 日期 2009-5-30 19:55:33
土家后生(游客)不管是5月12日,还是5月18日的官方通报,都证实了事发当时邓玉娇与邓贵大正处于对峙状态。在对峙中,一名弱女子靠什么能杀死一个大男人?就靠一把修脚刀或水果刀吗? 那是开国际玩笑!在对峙中,如果邓贵大的姿势是正常的话,别说邓玉娇拿的只是修脚刀或水果刀,就是拿着大砍刀都杀不了邓贵大,因为如果姿势正常,对峙中的邓贵大就可以轻易 注意到邓玉娇起手的动作,轻易看清凶器的走势,并能进退自如,试问邓玉娇如何能杀得了邓贵大?别忘了邓玉娇只是一名弱女子,而邓贵大却是个大男人!
在对峙中,一名弱女子能用一把修脚刀或水果刀杀死一个大男人,除非那名大男人当时的姿势特殊,既注意不到弱女子的起手动作,又看不清凶器的走势,进退也不灵活,让弱女子得 以偷袭成功,只有这样,一个大男人才有可能在对峙中死在一名弱女子手上。具体到邓玉娇这个案子,当时邓贵大必定是趴在邓玉娇身上,才会被侥幸拿到一把修脚刀或水果刀的邓玉 娇奋起击杀!那个什么“推坐”说简直就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如果“推坐”说成立,那邓贵大在对峙中就是好好地站着,试问如果邓贵大在对峙中好好地站着,他会注意不到邓玉娇 的起手动作,会看不清凶器的走势,会有进退不灵活之虞吗?倒是邓玉娇被邓贵大“推坐”了,她要袭击邓贵大得先站起来,那样的刺杀难度更不是一名弱女子可以逾越的!
邓贵大趴在邓玉娇身上做什么,当然是做儿童不宜的事了,邓玉娇为了制止侵犯,用侥幸拿到的修脚刀或水果刀攻击邓贵大,完全属于正当防卫,邓贵大因此死掉,完全是咎由自取,
如果当局无意于反文明,反社会,就应该立刻无罪释放邓玉娇,还邓玉娇,还社会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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