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掌故之“娼优并举”的来历
独角兽资讯 发表于 2008-4-29 19:36:00

作者:翁思再

    清代优伶行业里,有所谓“私寓”制。有钱的大角儿住房宽绰,有在此课徒授艺,并以徒弟色艺为产业者,被称为私寓主人,其住房即名私寓。私寓又名私坊或相公堂子,可以说,这既是美丽的男少年学戏、演出的科班,又是他们陪客饮酒、供人娱悦的场所。乾隆皇帝禁止妇女公开登台演出,这道敕令使男旦一行得到更大的发展。乾隆又禁止皇族和四品以上的官员逛妓院,于是不得已而求其次,去私寓玩成为一种变通的做法。使得美貌的少年,尤其是男旦,承担起如今日“三陪”一类的副业。私寓徒弟待遇较优,艺术上也比一般科班好些,许多梨园子弟愿来投靠。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我们从汪桂芬、裘桂仙、王瑶卿、王凤卿、杨小朵、姜妙香这些有着脂粉气的男伶名字中,可以印证他们的私寓记录。四大名旦中的某几位,少年时也不可避免地有过类似经历。私寓弟子们除了五官端正外,还有一个普遍特色是皮肤细白,甚至比小姑娘还要嫩。《清稗类钞》载私寓主人为徒弟的特殊驻颜术云:“晨兴以淡肉汁盥面,饮以蛋清,汤肴馔亦极浓粹。夜则敷药遍体,唯留手足不涂,去泄火毒。三四月后,婉如处女。回眸一顾,百媚横生”。

    来私寓玩的阔少爷们,有的是因为看了某位少年演员的戏,很喜欢,想与他交往。就象今天的“捧角儿”者,在台下看戏、鼓掌叫好,意犹未尽,还要择日张宴,托人转请名角出席,满足近距离接触一下的愿望。当时这种社交活动是一种有价的交易。各位小演员凡是与师父订了合同的,即属于“名花有主”,若想接近他们,就得向师父交钱,而且张宴的地点,也最好在私寓内,这对师父也是一项重要的收入。这些阔少爷为得到私寓徒弟的欢心,当然要极力恭维,便以“相公”称之,也有因其谐音而称之为“像姑”的,这就是私寓又名“相公(像姑)堂子”的来历。当然,到相公堂子来玩的,也有一些不怎么正常的人,首先是一部分性欲未得到满足,却又不能逛妓院的朝廷官僚。他们认为相公的好处,在于面有女容,身无女体,既可以娱目,又可以制心,使他们既能得到一些心理的满足,又不至于做越轨之事。最不正常的那一部份人,就是同性恋者,他们把私寓徒弟当作性伴侣,在私寓里打情骂俏,还要留宿下来,与自己所爱的相公同榻相偎,共枕而眠。这种习俗其实古已有之,只是到乾隆、嘉庆、道光年间越演越烈了。民国初年,一位名叫易顺鼎(易哭庵)的诗人,写出如下的诗篇--

                万古愁曲(为歌郎梅兰芳而作)

        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秋。古来有此佳人否?君不见古来之佳人,或宜嗔,不宜喜,或宜喜,不宜嗔。或能颦,不能笑,或能笑,不能颦。天公欲断诗人魂,欲使万古秋,欲使万古春。于是召女娲,命伶伦,呼精精空空,摄小小真真,尽取古来佳人啼玉哭之全神,化为今日歌台梅郎之色身……我见兰芳之啼兮,如唐尧见姑射,突然丧其万乘焉。我听梅郎之歌兮,如秦穆闻钧天,耳聋何止三日久。此时观者台下百千万,我能知其心中十八九。男子皆欲娶兰芳以为妻,女子皆欲嫁兰芳以为妇。本来尤物能移人,何止寰中叹稀有。正如唐殿之莲花,又似汉宫之人柳。宜为则天充面首,莫教攀折他人手。吁嗟乎!谓天地之无情兮,何以使尔如此美且妍?谓天地之有情兮,何以使我如此老且丑?……

    这首诗,颇能折射当时的一种社会风气以及一类人物心理,也能为当时相公堂子的生活,作一个形象的注解。可能想见,有一部份相公,常受“骚胡子”的干扰,有的甚至是性变态者的发泄对象,在血泪中过着屈辱的生活。

    古代汉语中“倡”“伎”“优”“伶”同义,都相当于今日“演员”的意思。后来,“倡”“伎”二字从中分离出来,可通女字旁的“娼”“妓”,渐渐地又有“倡(娼)优并举”的说法,这大约是由于部分男旦兼作男妓之后产生的词义演变。难怪梨园行业要受歧视,被称为“下九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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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思再:京剧掌故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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