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被打事件凸现三类网络暴民
[ 2006-7-24 10:07:00 | By: 云栈洞主人 ]
 

母女被打事件凸现三类网络暴民

云栈洞主人原创

 

一对母女企图穿越一个封闭小区,因为缺乏小区所规定的通行证,保安经行了拦阻,母女强行闯入,引起多名业主维权,母女肢体受到损伤。这件事情很简单,可惜对于一些网络暴民来说,就很难理解,甚至暴跳如雷,口吐恶言了。为此,我特意写了《不值得同情的被打母女》一文以阐述其中是是非非,不想引起了更大的争议,乖僻者有之,咒骂者有之,原本简单的问题似乎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本来有争议是好事,毕竟大家开始思考了,可暴民们在争论中表现出的愚昧和冲动让人不寒而栗。下面我就给这些暴民们分门别类,并作了相应分析。

 

第一类狼孩式暴民

狼孩自小由母狼在丛林中养大,后来人们发现了他们,并将他们运回人类社会。此后,人们在试图教育狼孩后惊讶地发现,狼孩无论如何都学不会正常人的活动和思维了,他们只会嚎叫和捕食活的小动物。狼孩式暴民在本案例中的观点是:根本拒绝承认母女闯入小区是非法的。也就是在他们心目中,没有任何私人的空间,没有任何私人的利益,可以随意扩大他们心目中的公共的概念,来达到他们自己的非法目的。他们理解不了这样一个道理:任何团体、组织、机构等虽有内部的公共资源,但这样的公共资源对于非该团体或组织或机构的人来说,是没有权力享有的,除非得到相应的授权。所以,他们将现代文明社会当成原始社会,想当然地以自己个人所在地为中心,可以肆无忌惮地朝各个角度作直线式自由活动。他们根本拒绝承认物权的概念,封闭小区是应该开放的,任何人,包括小商贩、乞丐等等人员可以随意出入而不受业主的拒绝的。他们理解不了一块荒地四周篱笆上“Trespassers will be Prosecuted”的牌子。他们既然为了自己少走弯路,可以横穿封闭社区,荒地么,自然不在话下了,想怎么闯就怎么闯呗。这类暴民中有嚼舌的,提出相邻者应该提供出路的法律依据,可忘记了那只适用于一块地成为没有任何公共道路连接的封闭区域,而被打母女事件中母女有正常出入的公共道路,只不过她们为了贪图便利,就铤而走险了。至于悲情式地反问:如果被打的是你亲人呢?这样的言论让我们哭笑不得。他们坚定又愚蠢地认定母女是弱者,小区业主人多,是强者,所以应该同情弱者,这样合乎“道德”。可惜他们忘记了,谁都可以以“弱者”的名义去侵犯“强者”的合法权利的。有一则朱熹断案的小故事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想当初,朱熹这老小子当官了,有个穷泼皮算准了这个整天“道德”来“道德”去的家伙脑子不好使,于是诬告上一状,说当地一大财主侵占了他的坟地了。果不其然,老家伙心想,除强护弱才是大大地有“道德”啊,于是朱笔一挥,将原本属于财主的坟地判给了泼皮。现在,常有新闻显示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了性骚扰和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另外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也与日俱增,这都提示,不能简单地划分“强者”“弱者”,从而以一厢情愿的道德判断来掩盖事实,来取代对权利义务的细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不应该只是口号。

 

第二类乡愿式暴民

阿弥陀佛,好不容易摆脱了原始人一样的狼孩式暴民,终于有文明一点的乡愿式暴民探出小脑袋来了。“乡愿”二字的意思说白了就是老好人,乡愿式暴民能摆出一幅公平公正的样子,不倒翁般地说:双方都有问题,母女不该闯入小区,小区业主也不该推拉殴打母女。不难发现,乡愿式暴民比起狼孩式暴民来,能够认识到封闭居民小区不可以强闯,尤其在面对明确的合理合法的拒绝之后,不应该暴力入侵。好,让我们先为乡愿式暴民的这点见识鼓掌!(噼里啪啦噼里啪啦)鼓掌完毕,就应该批判此类暴民犯迷糊的地方了。有的乡愿式暴民认为,闯入小区不对,但业主不应该应为母女闯入小区而惩罚它们,没有经过法律的审判,谁也无权惩罚犯罪嫌疑人。此类说法似是而非,因为业主的自卫并不是惩罚。惩罚是事后的,而自卫和犯罪同时经行。闯进小区大门,这个行为的确在业主推拉殴打之前完成了,这样看来,业主的推拉殴打似乎是“惩罚”,非法的“惩罚”。但请注意下面一个事实,也就是只要这对暴力入侵的母女逗留在小区内,在此期间内她们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犯罪,都是在侵犯业主的合法权利,都是在干扰保安的正常工作。这样,业主有权利协助保安维护自身利益,维护小区治安,维护小区现有制度。业主的推拉是在阻止这对母女犯罪的继续,业主的殴打是在降低这对母女犯罪的能力,这都是正当防卫,是合理合法的选择。这样,不能简单地说母女被打,不能说母女人身权利受损。有人提出防卫过当的问题,我认为并不存在过当。不要因为表面上的东西来简单断定为过当,事实是多名业主的防卫之下,母女只是身受轻伤,完全有继续暴力入侵的能力。有人不满于前面的“暴力入侵”四个字,在他们看来,母女是“弱者”,“弱者”怎么会有暴力呢?然而事实是:保安经过专门抗暴训练,保安对母女经行了合理合法的拦阻,结果母女突破拦阻,进入了小区。这不是暴力入侵又是什么?至于其中细节是母亲先和保安吵闹,女儿趁保安不注意先闯入,待保安去拦阻女儿时,母亲再跟着闯入,还是其他的过程,我不便作过多猜测。不管细节是什么,母女非法的暴力入侵这个事实是成立的,无法通过事后意志而改变。只要母女没有离开小区,只要母女在争执期间没有公开认错并打算离开该小区,业主们为了促使她们终止违法行为所作的推拉殴打都是合适的。

 

第三类 Siren式暴民

Siren是希腊神话中的海上女妖,惯用优美的歌声迷惑海员,以致船毁身亡。咱中国也有类似的故事,例如美女蛇、画皮等。Siren式暴民挥舞着娇艳欲滴的罂粟花朝我们走来,他们那自信的微笑让我们意乱情迷。这类暴民是本文论及的所有暴民中道行最深厚的,已臻化境的干活。他们表面上没有丝毫“暴”的味道,文质彬彬,慈眉善目,他们是那样的中正平和,那样的恬淡自若,那样的超然物外,而事实上却是吃人不吐骨头,最为可怖者也。他们使用的是姚文元笔法,堂堂正正,一股“浩然之气”山倒一般压了过来,待我们仔细分析起来,撩起他们那华丽夺目的衮服,露出的却是权利义务未明而道德先行的破裤衩。他们不会跟你仔细辩论其中的因果关系,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的时间地点人物等诸要素,他们根本不需要动脑子,只需要自信道德正确,就可以根据自己单方面的感觉来下道德判断。这是简便易行的,对于中国人来说,也是有这样的传统惯性的,然而却是不理性的,害人的。如果时至今日,大家还崇尚畸形的道德传统,而不是细究法律,那业主也完全可以强调自己为“弱者”,他们可以说家里有年逾8旬的病人,有嗷嗷待哺的婴儿等等在小区内休息活动。就这样抢占传说中的“道德制高点”,但这样一种思维是要不得的。合理的思考是2人侵犯了业主合法权利,业主是受害者。如果不有效阻止这样的入侵行为,那么小区保安和围墙还有什么意义?小区保安制度还能给小区业主带来人身和财产上的安全感?比母女身体强壮,同时名义上可以更“弱”的人很多,如壮年的乞丐之类,他们是否也可以随意闯入?是否可以时不时地来闹一阵?

 

通过这一网络事件,我痛苦地发现暴民是存在。这无疑令人郁闷,可是放开眼界,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切将会有变化的。下面我就来谈一些积极的方面,来调节一下。曾几何时,人们对美国人给隔壁邻居打电话感到不可思议,以为是金钱的浪费和人情味的淡薄,从而加以嘲笑。我熟悉的一位老人也曾这样。现在,虽然老人和邻居很聊得来,相互间常走动,一次老人很自然地拿起电话拨通了隔壁的号码。同样地,男子蓄长发、染发、穿鼻环和着奇装异服曾被当作流氓的标记,现在的人们能够安之若素了。至于青少年跳街舞,出租车司机学英语,这一切都悄然融入我们的生活。我们不再视比基尼和摇滚乐为洪水猛兽,不再简单崇尚含蓄和内敛,很自然地接受了个性张扬的超女和芙蓉姐姐。以前人们出门访客,习惯于不打招呼,现在知道要先通个电话,让对方有个准备,毕竟现代社会是个协作性的社会,一个环节的意外会影响很大的范围,而不是农业社会里的劳作和生活,迟一天早一天无所谓……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变化很多。当然,现在的人们还有一些事情接受不了,如美国佬卖旧车给儿子,因为感觉赚了而沾沾自喜;在美国,子女探望父母时候用了父母家的电话,会在电话机边放上硬币算话费;从美国回来的人很“没有人情味”,以致在收到现金的时候仔细数钱至每一分。虽然我们不必效仿上述行为,但至少应该能够坦然接受,因为这是有明确权利、义务观点的体现。如何从“马克思加秦始皇”顺利转到“华盛顿”,这其中观念的转变很要紧啊。

 

愿云栈保佑你们!

阿门!

:)

 

 
 
 
Re:母女被打事件凸现三类网络暴民
[ 2006-8-25 3:50:00 | By: 在我(游客) ]
 
在我(游客)

为什么要从“马克思加秦始皇”顺利转到“华盛顿”?

莫非这就是你通篇大论最终要解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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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母女被打事件凸现三类网络暴民
[ 2006-9-1 13:24:30 | By: 云栈洞主人 ]
 
云栈洞主人

为什么要从“马克思加秦始皇”顺利转到“华盛顿”?

==================

呵呵,我以为“从“马克思加秦始皇”顺利转到“华盛顿””是常识了。你难道还希望这一转型过程中磕磕碰碰地闹出些人头滚滚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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