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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 魔鬼 学费 伦理 逻辑 

作者:邹啸鸣 发表于 2006-3-12 10:44:05
 
      06年2月23日《南方周末》头条,报道了一个《乡村女教师卖身供弟上学》的离奇故事。原文记者傅剑锋为此还专门写了一个《关于上期南周头条的采访经历及思考》的帖子帖在著名的网络媒体《关天茶舍》上,努力说明故事的真实性,以回应如潮的质疑。本文不是质疑该文的真实性,而是讨论该文所反映的问题的逻辑性。
  
  傅剑锋讲的这个故事,当然经典,经典的地方在于交织了“妓女、伦理、学费、天使、魔鬼”等概念于一体,强烈地冲击着读者对这些概念的把握。而且傅剑锋无论是在原故事的编排上,还是在采访经历及思考上,都显然是偏重于道德评判,那么被该文强烈集聚的注意力就容易形成道德评判的合力,这种合力很容易受情感所左右,忽视理性和逻辑的意义。
  
  有过妓女经历的教师是否适合继续从事教师职业?我认为决定权在学生家长,特别是在家长们都已经知情的情况下。这种意见很重要,因为学校必须对家长们交纳的学费负责。家长们的选择将会使得“天使、魔鬼说”破产。更进一步假设,傅记者自己是否会认同有这样经历的教师教育自己的孩子?所以,傅剑锋所谓的“新闻伦理说”,不能仅仅适用于他人,必须首先能够适用于自己。
  
   乡村教师兼职妓女,与妓女兼职教师是同一回事情,的确是一种残酷的现实。这个现实其实与“教师”的主职无关,沦落为妓女,都是“生活所迫”。如果要获得同情,都应该获得同等的同情,如果要进行谴责,任何一个妓女所面临的生活出路的逼仄而导致的沦落,都应该受到同等的谴责。如果,该文诱导出来了一个政策,专门解决小学教师的收入过低的问题,那么,乡村教师也许可以脱离做妓女的压力了,那么其他职业的女性兼职妓女的问题就“不同等重要”了吗?这是什么逻辑?
  
  如果说伦理,那么,弟弟读书绝不是姐姐沦为妓女的“伦理”,这本身就是非常可怕的伦理。这个伦理与封建时代,童养媳为死去的丈夫“绝粒”而陪死的“伦理”同质。是对女权的侵蚀和侮辱。虽然这种侵蚀和侮辱广泛地存在于城乡,但在程度上农村更甚,因为城市里一胎子女占大多数,而农村则相反。在资源及其匮乏的情况下,女孩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以转移给男孩。如果仅仅是女孩少吃一碗稀饭,男孩因此可以多吃一碗稀饭的“转移”,女孩吃亏也不大,人们容易忽视。但是,女孩卖身来为男孩筹集学费,足以说明这种对女权的漠视放大以后,该“伦理”的虚伪性质。
  
  要知道,18岁的人都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弟弟读书是弟弟自己的事情,读书以后获得的收益,是由弟弟及其家庭自身获得,姐姐如果提出分享并无法律依据。所以,所谓的“卖身供学”的说法,缺乏了“弟弟”作为当事人一方的任何承诺,他甚至不知情,未来的“报答”也就没有了根基。
    
    她弟弟的读书,到底能解决他家庭的多少问题,是很值得怀疑的。除非他毕业得到政府的有意资助,否则,在支付如此高昂的学费以后,是否能通过工资“赚回来”,是很值得怀疑的。要知道,决定他未来收入水平的因素,绝不仅仅是“文凭”。而南周煽情抄作这个事情,会被一些其他穷困地区的家庭,误解为一种社会舆论的默许,更多的女孩也许会因此成为“魔鬼”——理由是为哥哥或弟弟支付学费!
    
  乡村教师(天使)被拖欠工资的问题,与大学学费高昂的问题,如果有联系,这个联系也是因为办学的主体都是政府。小学、中学、大学也都如此。政府办学容易造成的问题,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官僚病是同质。国有企业的问题是质次价高,单独看,不容易引起注意,只要与私有企业一竞争,这个问题就很清楚了,价廉物美的私有企业必将胜出。学费越高,利润越厚,私有企业越有动力进入该产业。而地方政府也就越有动力维持垄断地位。
  
  在几乎一致的“反对教育产业化”的呼声中,教育部门成为最大的赢家:他们先通过“产业化”收取了高额学费,后通过“反对教育产业化”的呼声为要挟,要求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他们两头通吃,从而从根本上回避了大学里面严重的浪费和腐败所导致的高成本、从而高学费问题。这种危险更在于:他们越依赖于财政与税收,就越看不到什么降低成本的动力。这意味着:更多无效率的资源将被教育部门的官员吞噬掉。正是由于政府是办学的主体,于是在遭遇减免农业税的情况下,首先受损的是这些“天使”的工资,而不是那些公仆所消费的公车。
  相反,教育如果能够脱离政府的母体,进行产权清晰的市场化竞争,倒一定会导致学校竞相压缩成本,从而降低学费。这个逻辑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电子产品的竞相降价竞争得到验证。
  
  所有这些问题,如果象傅记者那样,统统打包,一古脑装进传统的桶子里面,然后挥舞“道德”之剑的一阵乱砍,并无助于问题的合理有效地解决。因为每个问题的解决都必须符合自身的逻辑。
  
  1、即使大学学费能够通过真正的竞争导致大幅度下降,也无法解决女权受到侵害导致“卖身助弟”买房,买车等问题。因为正解显然是女权能够得到政府(妇联)的有效帮助。
  
  2、南方周末的本次报道能帮“这个天使”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却无助于“其他天使们”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因为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正解是司法所维持的正义的范畴。那才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更何况,难道要将天使们都逼到“魔鬼”的地步,然后再来“暴光”,然后才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吗?如果“暴光”仅仅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南方周末的身上,南方周末却不进一步讨论司法机关独立行使维护合约的职能,暴光只会增加仇视。
  
  3、即使“学费”高是导致姐姐卖身助学的直接原因,但是降低学费的途径却未必是旗帜鲜明地反对教育产业化。政府能拿出更多的税收来支持教育当然是好事,但重要的是如何有效地降低办学的成本和防止教育界的腐败,更重要的是象电子产品一样,全面扩大民间投资进入教育领域参与竞争的途径。
  
  4、阻断“天使”变成“魔鬼”才应该是所有问题的关节点,才是任何一个正常社会的正常伦理。无论这些天使原先的职业是什么,都应该能得到同等的关注和救助。
  
  5、即使能解决“卖身助弟”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卖身助己”的问题,那么问题仅仅解决了一半,甚至一半都不到。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尽量就业和创业的门槛,才是当务之急所。因为往往是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往往来自这些就业和创业门槛高的地区。
  
  (注:本文经编辑删改后,发表于重庆《时代信报》
  http://www.timesnews.cn/web/html/20063/200633012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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