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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到香江一游
By: 庄朝晖 发表于 2009-5-21 23:18:00
 

在香港中文大学参加一个华人青年哲学会议,看起来会很有趣的会议。

会议期间(24日下午到28日中午)在香港沙田丽豪酒店住,在香港的朋友有空来聊聊天哦。

如果有时间的话,再按照南宫兄的指南坐坐叮当逛逛香江。

 
 
 
Re:周末到香江一游
By: 庄朝晖发表评论于2009-5-23 10:44:19
 
庄朝晖会议网址为:http://phil.arts.cuhk.edu.hk/~phiforum/

将在本次论坛上发表论文。

为基础论奠基――从知识论,现象学和佛教认识论的视角

摘要:传统基础论是一种知识论体系,认为存在一些基本信念,并且这些基本信念以某种直接的方式得到辩护。然而,根据“所与神话”的批判,基本信念与感觉材料并不是一回事,基本信念也不具有如此的确定性。这样,基本信念说受到了置疑,传统基础论也就失去了它的基础。针对这一问题,知识论者发展了融贯论,然而融贯论又面临无根的困境,因此在否定之否定之后,基础论又以某种弱化的方式回到了知识论者的眼前。这也说明,尽管有“所与神话”的批判,基本信念说不可轻言放弃。接着,本文借鉴了胡塞尔现象学对于同一问题给出的正面的回答。通过“类型化统觉”,就可以概念化对象,也就实现了感觉材料到概念的跨越。这里概念化后的“共相”在胡塞尔眼里只具有“现实普遍性”,具有偶然性。只有通过“本质直观”,才能把握“纯粹普遍性”,才具有必然性。“所与神话”,还是“本质直观”,如何抉择?接下来,本文引入了佛教认识论的观点。从佛教认识论的视角,佛教认识论一方面认同“所与神话”,认为概念并不能完全精确地表达感觉材料,然而佛教认识论认为,我们可以也只能在相对正确性的意义上,来使用概念。另一方面,佛教认识论认同胡塞尔关于“共相”的理论,及其概念化过程。然而,佛教认识论不认同胡塞尔的“本质直观”。事实上本文以为,胡塞尔的“本质”(除去那些分析命题的“本质”),表达的无非是一直处于构造之中的“共相”。佛教认识论,对于“所与神话”和“本质直观”分别有所批判,认同处于构造之中的“共相”。由“共相”,可以建立基本信念,在基本信念之上,通过演绎和归纳,人类又可以发展出分析命题的知识,逻辑体系,科学知识和日常知识等等。综上,本文借鉴现象学和佛教认识论,在相对正确性的意义上,辩护了基本信念的可用性,为基础论打上了基础。虽然这个基础并不具有完全的确定性和必然性,然而如果这是知识的本然,我们也只有放弃对确定性的偏爱,接受这种不确定的相对正确性意义上的基础。
关键词:所与神话;基础论;类型化统觉;佛教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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