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4 19:19:00 BY 沈睿

 1971年,针对美国女性每四个人就有一个遭受过性强暴的事实,美国学者苏珊·格里芬发表了一篇影响深远的文章:《强奸:全美国的罪行》(Rape: The All-American Crime)。在这篇文章里,格里芬指出强奸虽然是极少数男人犯的罪行,但是恐吓的却是每一个女性。生活在强奸社会里的女性,时刻生活在恐惧里,不得不服从男权制的统治。强奸,本质上是男权统治女性的武器。

 

格里芬认为,无论男女,任何一个对强奸默许,不抗议,不力争改变这种状态人,就是恐吓女性、迫使女性服从的帮凶。面对强奸的沉默的人,是这种罪行的间接的参与者。格里芬因此愤怒地说:“强奸:全美国的罪行”。

 

看了《南方都市报》上的《山木王朝:性侵害疑云中的山木集团调查》之后,我怒火满腔,耳边立响起的就是格里芬的名言,忍不住大声地喊出来: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山木这样的强奸犯居然多年担任“教育集团总裁,”并在其公司采用法西斯的洗脑、恐吓、伤害等管理方式。这是对中国教育的巨大讽刺。那些在山木集团里靠性关系提升的人,那些知情不报者,甚至那些被伤害的也不举报者,是山木得以成功的原因。

 

我们的社会,多年来面对强奸,大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很多人还对被害者表示怀疑,如报道中的那个警察。这样的沉默就是纵容,这样的沉默就是帮凶。我们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不站出来反对强奸,要求停止对女性的暴力,改变全社会对强奸的态度,我们就是伤害每一个在恐惧中的女性,就是帮凶罪犯吓唬你的姐姐妹妹母亲女儿妻子。

 

改变社会对强奸的态度,第一步,是明确地意识到强奸是男性是对权力的滥用。强奸是男性用自己的力量对女性的胁逼。虽然强奸是极少数男人的罪行,表达的却是父权制绝对男性的权力:对女人控制和统治的权力。山木的所作所为,集中体现了这一点。他用强奸作为武器,控制要逃脱他控制的女性,而且非常成功。他居然还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成功的楷模。他的成功是我们这个社会黑白颠倒价值混乱的典型例子。

 

第二步,坚持被强奸的受害者无罪。被强奸的女性,你没有责任,你没有罪过,你无辜而清白。你虽然被强奸了,你的身体和内心仍然都是清白而干净的。受害者不为犯罪者承担责任。抢劫犯抢劫了一个老人的钱包,你没有理由责怪老人带着钱或包。一个女性被强奸,仅仅因为她是一个女人,有女性的生殖系统。责备受害者,毫无逻辑,毫无道理。

 

受害者举报被强奸,应该被看成是勇敢、有勇气的英雄。在强奸社会里,需要极大勇气,一个人才能对犯罪者大声而公开地说不。我常常想男权社会的本质就是欺负人类的另一半——女性。女性遭到欺辱,耻辱的应该是犯罪者,应该是对犯罪者沉默却对受害者指手画脚的人。站出来举报的,是我们中的勇者,应受到社会的倾慕。

 

第三,学习强奸的政治和历史,组织反强奸的活动,防止强奸的发生。我在美国读研究生的时候,曾多次参与组织“如何认识强奸”学习班,“把夜晚拿回来”等活动。这个活动是通过宣传,游行等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制造反对强奸的舆论,引起公众对强奸的重视,反对对妇女的威胁和伤害。在夜晚的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里,男女学生们手拉手走在街上,呼吁把夜晚还给女性,创造女性安全的环境。在美国的每个大学的校园里,公私机构的路边楼道里都有紧急报警系统,给遇到突发事件的女性以帮助。

 

我们也该这样做。

 

本文发表于5月25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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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4 19:39:00 BY 卷耳(游客)
卷耳(游客)我来鼓掌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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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4 19:59:30 BY 小乖(游客)
小乖(游客)“美国女性每四个人就有一个遭受过性强暴..." 这里面是不是包括各种性伤害(sex abuse),我知道美国受到不同性伤害的女性有四分之一,不知道遭强暴的有四分之一。听说中国有很多都没统计上。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中国急需这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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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5 1:43:55 BY 吹笛在湖北
吹笛在湖北写的好,那个土木太恶心了...有了一点钱、智商高一点的人怎么都这么变态呢?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权力让他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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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5 2:45:01 BY 甲同学(游客)
甲同学(游客)楼上的,山木之流怎能说智商高?看上去就像头野兽,实际上也是头野兽,我怎么觉得他智商应该跟猪差不多?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山木看起来就不像好人。我母亲住的街道上还有他的大幅标准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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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5 4:30:04 BY szyxh
szyxh这个一定要鼓掌的。
在反对男权社会的问题上,和沈睿立场完全一致。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谢谢你站在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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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5 5:30:45 BY 传道者(游客)
传道者(游客)同情愤慨之余,我一直在琢磨一个问题:如何加强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受害者罗某,跟着相貌猥琐的老男人去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地方打扫
卫生:难道什么没有一点警觉?1 打扫卫生不是工作的份内事,为什么不反对不拒绝?2 去到一个自己不熟悉的郊外,不害怕?3 单独跟一个比自己壮实的男人在一起,自己没有一丝恐惧? 这些受害者真是足够单纯,缺少社会经验,让人担心心疼.,所以,加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应当从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做起.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对!我们从此要教育女孩子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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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5 8:58:23 BY rains09(游客)
rains09(游客)强奸更可怕的是熟人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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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5 9:00:23 BY rains09(游客)
rains09(游客)中国的教育,从小学到大学从来没有女性防卫课,防止性侵害,尤其是熟人强奸,隐蔽性更强。那个黄静就是这么死了,被自己男友强奸致死,男友被判无罪。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我们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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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5 15:09:43 BY iris(游客)
iris(游客)看到此文,就想到很多人惯用的强盗逻辑,比如有的女性夜晚出行被强奸了,不仅没有给予同情,反而恶语相向,说那是你穿的太暴露了。除去强奸这种极端事例,旁人所表现的那种对女性蔑视,不尊重的例子也比比皆是。有一个网络调查说,如果你的女朋友每天要加夜班,回家走夜路的时候可能遭遇性侵犯,你会给她刀还是安全套?很多男性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刀子,真是令人心寒。其实只要是稍微有点理智的人,用大脑想想都会知道一个被强奸的女性心灵一定也和以前一样是清白的。但是很多人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刀子。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遭此厄运的女性不仅仅要面对来自施暴者的创伤,还有可能面对来自自己爱人的不理解和蔑视。固有的旧道德观念和一些世俗态度才是祸害的真凶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被强奸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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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5 22:02:21 BY 雪飄(游客)
雪飄(游客)說的好。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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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5 23:16:35 BY 吹笛在湖北
吹笛在湖北
以下引用甲同学(游客)在2010-5-25 2:45:01发表的评论:
楼上的,山木之流怎能说智商高?看上去就像头野兽,实际上也是头野兽,我怎么觉得他智商应该跟猪差不多?


呵呵,猪是聪明的动物,据说智商基本跟人相当。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抗议贬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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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6 2:05:37 BY 半山斋主人(游客)
半山斋主人(游客)支持先生观点!!!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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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2010-5-27 8:00:22 BY 游客(游客)
游客(游客)他居然还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成功的楷模

和谐社会,德之不行久矣!

支持先生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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