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1:44:00 BY 沈睿

湖南十六岁的少女阿红被五个坏男人围攻,“坠楼身亡。”这个“坠楼”,我不知道是她自己跳楼,还是被推下楼去的。如果是自己跳楼,十六死的女孩子,在男人的权力和性暴力威胁下,极度恐惧而跳楼,让我痛心的是她的年轻生命的无端损失。如果是被这群男人强奸过程中推下楼去,即使强奸未遂,这些男人都是杀人犯,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我在这里要谈的确不是这个案件本身,而是这个案件的评论,诸如媒体人朱方清在他的评论《强奸未遂——凤凰烈女身陷狼窝创造的奇迹》(http://blog.ifeng.com/article/8229075.html)表达的男权思想和传统中国的“贞烈观”思想让我震惊而愤怒。朱方清的思想,非常具有代表性,是中国无所不在的传统而愚蠢的男权“贞烈”观的公开表达,居然获得众多喝彩,让我不禁拍案而起。这种思想一起再起,2008年的邓玉娇事件里,一些提倡人权的知识分子就称邓为烈女。如今,可怜的阿红再次荣获这个称号。中国的某些男人,大概是走不出“贞烈”的思维方式了。

阿红坠楼,无论是跳下去还是被推下去,都是人寰惨剧。在五条大汉压来的时刻,阿红坠楼,是对男权社会里男性依仗他们的政治、经济、身体地位伤害女性,伤害无辜、伤害弱势者的血淋淋的抗议。把阿红的坠楼和抗议,归结于阿红在“保护贞烈,”是从几个层次侮辱阿红和中国女性,是对阿红和女性基本人权的再次剥夺。

 “贞烈”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女性的道德要求之一。这种要求的理论出发点是女性的身体只属于“法律”允许的男人,一旦被非“法律”允许的男人接触过,这个女性的身体就是不“贞洁”的了。一旦非“法律“允许的男人接触过这个女性的身体,这个女性就一钱不值了。女性,在传统中国贞烈观的指导下,在与非法律允许的男人相遇时,为了保护法律允许的男人所需要的“贞洁,”,就要“贞烈”了:一是自杀,二是被杀。

中国的女人从来都被要求“贞烈”,因为 “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鲁迅早在1918年,九十多年前的《我之节烈观里》就分析得清清楚楚:贞烈绝不是什么对女性的赞美,相反,赞美面对强暴而死的女性为“贞烈”,表面是赞美这个女孩子,实质上是为男权的“贞烈”观张目。根本目的是“中国从来不许忏悔,女子做事一错,补过无及,只好任其羞杀,也不值得说了”。最要紧的,只在第三种,现在一经感化,他们便都打定主意道:“倘若将来丈夫死了,决不再嫁;遇着强暴,赶紧自裁!”

我坚信阿红的悲剧绝不是为了保护男人高度赞美的“贞烈”,而是在这种突发的情况下,弱势无力的她绝望地铤而走险。为了保护每一个女孩子不受性暴力的侵犯,除了全社会都要对性暴力有高度警惕外,我们还要教育女孩子,教育每一个女人:被强奸不是你的错误,不是你的罪行,而是侵犯你的人的罪行。在男性对女性的性暴力和性侵犯中,女性不为自己的被欺辱负责任。你就是被强奸,也是无辜而清白的。你并不为男人的暴行承担责任。

在美国我学习和教授的女性课程,讨论到男性对女性的各种暴力的时候,我们都一再坚持和强调女性的自我意识:保护自己,不是保护男性认可的“贞烈”。为了保护自己,女孩子应时刻随身携带辣椒喷雾器等,一旦遇到坏人,立刻向这些人喷雾,挫败坏人的企图。第二,女性,包括女孩子要随身携带安全套。遇到性暴力者,能挫败,就挫败;不能挫败他们,能跑则跑,能逃则逃;实在逃不了了,也不用生命抗衡。要聪明机智,学会处理问题,在最坏的情况下,把安全套给他们,防止自己感染性病。

强奸是强奸者的罪行,不是被损害者的过错。生命的价值高于身体的被侵害。如果每一个父母都这样告诉自己的女儿,很多无辜的女性,特别是少女,就会在意外的情况下,聪明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记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贞烈”是外在的、男权制度对女性的愚蠢而过时的标准,是落后的不值得继承与发扬的传统观念,处女膜毫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的如花的生命。

10/2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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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2:10:58 BY Annie(游客)
Annie(游客)是的,我们的社会太缺乏自我保护教育了,但是最可怕的是很多女性对自己的生命完全是错误的认识,这来源于社会大众对受害者不是同情,而且觉得那是一种耻辱,她被干了一定是她的错一类的,让人非常寒心。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让我们慢慢来讨论这些事情,改变大众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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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3:35:55 BY 黄涌
黄涌在天朝国民的意识里,从来缺乏的就是对生命自身的尊重。以道德杀人,以政治杀人,以物质杀人,常常冠以光鲜的外套。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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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5:00:23 BY 麦穗(游客)
麦穗(游客)非常赞同,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了所有有女儿的朋友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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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5:09:20 BY dearyajuan(游客)
dearyajuan(游客)我把您的这篇文章转载到我科学网的博客上,可以吗?谢谢您!我希望这种思想能被更多的人知道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行啊,知道的人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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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11:47:33 BY 张(游客)
张(游客)好文,我马上讲到“青少年的耻感罪感”时,正好要讨论这个问题,学生该好好读读你这一篇。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谢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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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12:28:17 BY River(游客)
River(游客)我点链接过去看了,有两个感想,凤凰网博客的评论员竟如此愚昧,下面的评论更是让人气结,再回头看看新闻,只觉得不在人间。我对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人民越来越失望,学好英语的目标变成了努力移民,我想要到尊重所有生命的地方。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地方。美国也有自己的问题。不过支持你出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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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12:43:34 BY 卡妙(游客)
卡妙(游客)在这里缺乏独立反思的氛围。少女维护的是从家庭到学校传递给她的无形价值观,即自己活在这世界上的底线观,身体是给自己所爱的人而非其它人,这进而成为她生活在世界上的尊严,因为她的环境强制她必须维护这种尊严,因此一旦被人毁去,自无存活的可能。在她眼里看来,无尊严的生命即为行尸走肉。所以该谴责的东西太多太多,而且很多东西我们无力去改变,如何让我们的孩子具有独立反思的能力是我们要加大力度去做的事情,只有这样,他(她)们才能找寻出生活的意义,生命的意义。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写了很多,突然都丢了。

我非常同意的你的想法。批判性思维是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我们必须反思从小学到的价值观,教育我们的孩子追寻更文明、人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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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13:24:59 BY az(游客)
az(游客)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贞操观念比那些强奸犯还要可恨!

特别支持沈老师为女性做这样的呼喊!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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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18:51:00 BY 郭二(游客)
郭二(游客)说得很好,基本赞同。贞操本就是无稽之谈。不过我倒是觉得很少会有强奸犯会温文尔雅地同意用安全套,也许谎称自己有性病不失为遇到最坏情况时的一招?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我也同意你这一招。

试想一个女孩子拿出安全套来,不把那个强奸犯吓跑才怪呢!这种沉着,冷静,聪明,那个强奸犯连想都想不到,一定吓得软了。这就是不打无准备之仗的含义。也是我的设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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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20:21:56 BY May(游客)
May(游客)爱自己。
中国的教育中告诉孩子爱祖国、爱集体、爱我们的社会、爱父母,这些都没有错。单单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我们自己,没有人告诉我们要爱,从内心去珍爱。珍视我们的身体,珍视我们的心灵、珍视我们的思想。
许多的案例让我们反思我们的教育,反思什么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说得很好,不仅要爱自己,还要学会保护自己,聪明机智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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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22:06:32 BY 日出日落追梦(游客)
日出日落追梦(游客)正确理解贞洁到底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如果说是物质的,必是指代那层膜的存在,(不想用“处女膜”,它本身就是含有歧视)。说是精神的,那是说忠诚,不背叛。
他可以征服她肉体,但他征服不了她的精神。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贞洁忠诚的是谁?是自己还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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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5 23:14:41 BY 小河(游客)
小河(游客)可能是博主有点误会了,朱的文章主要讨论的是发生在身上的阿红是否是强奸未遂的这个事实。最后的一段的意思可能是反语吧。对于野蛮和残忍的罪犯,那段建议凤凰有关方面修复列女传的话可能完全是反话。既然已经如此野蛮和残忍,想必关于烈女的伪道德也会被当局认同的。朱的话的意思可能是调侃和戏谑那些野蛮的畜生(骂人了,只有在极度愤怒的时候会这样)。
关于“烈女”这种伪道德在中国的确还有生存的土壤。我们的社会的道德有时是一种缩头缩脑的道德。道德指责的不是暴利和野蛮,而是被野蛮和暴力伤害的弱者,反而埋怨你为什么被暴力和野蛮所伤害?你为什么不躲着点?既然没躲开那就是你的错。缺乏的恰恰是对于弱者的同情和理解。单凭这一点就,就可以看见我们道德和文化里坏掉的东西有多少,我们的社会还需要多少改进。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朱的文章主要不是赞美阿红,但是他在倒数两段的含义,虽然是反讽,也还是肯定阿红的烈。我对烈女两个字很反感。我觉得作者用这个来表扬阿红,就是讽刺政府,也表达了对潜在的“烈女”的赞美。

你后面说的,我完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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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6 0:15:55 BY 小白(游客)
小白(游客)所以我讨厌“烈女”这样的词!

如果反抗不了,那就躺下来好好享受吧!

开玩笑,事实上很多女孩也许会有这方面的幻想,但真正发生的时候,又会感到极度厌恶。当然,我绝不认为肉体上有了快感就不等于QJ,被QJ的痛苦更多的是精神上的。

PS:我是女的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坚决跟你一致,“烈女”这个词都让我反感。

我不认为可以“享受”强奸,我是说,一旦被袭击的女孩子冷静聪明地地处理这个问题,强奸者绝不会料到他的受害者比他还冷静,结果就会出乎意料。在这个问题上,有准备的人比没准备的人胜利的可能大得多。

被强奸的精神压力需要全社会来改变。

我也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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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6 17:25:08 BY 红罐糖(游客)
红罐糖(游客)我灰常同意楼主的观点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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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6 22:59:47 BY 彭菊子(游客)
彭菊子(游客)支持老师的观点!很赞同老师对做所谓“烈女”根源的分析。上个星期语言班老师问“有一百万欧元做什么”,现在我有了更好的答案:拿来在中国做女权运动,教育广大女性自尊自强,推动男女平等。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给你我全部的爱--要是我有钱,我就成立女权组织,出版女权杂志,推动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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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6 23:00:26 BY 右指(游客)
右指(游客)在那样的年纪被强暴是一件多么绝望的事啊,它会给精神上带来多大的创伤?带着这样的创伤继续生活需要多大的勇气?
也许她跳下去的时候,并没有想到“烈女”这个词中的任何一个字。只有深深地痛苦。
以下为沈睿的回复:
所以要积极地建立受害者帮助网络和组织,积极进行心理和精神帮助,改变文化状态---路很长,我看不出希望来,特别是中国的男权社会里,我看不出这些希望,但是还是要有人大声地呼喊才行。

我也是这么看的,我觉得阿红绝没想当烈女。我的文章也是这样写的。我认为“烈女”这个词是对阿红和所有女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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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7 14:08:06 BY 苏卡(游客)
苏卡(游客)非常同意你。写得真好。
作为一个女性,都能想到强奸这事的可怕。对于阿红的这事,男人们从他们的角度理解,以为是要做烈女,而对于女性来说,我想更多的是无法忍受之摧残,不管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自杀当然是最坏的一种结果,所以应该沉着应对意外的发生。而我们最期盼的,是不再会有这种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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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7 17:25:03 BY 小米(游客)
小米(游客)很同意作者的观点,我认同生命价值观。
然而不管我怎么认同它,可是传统的价值体系却不断折磨着我,一面在认识到 这仅仅是男权强加的道德,一面却在坚强生活,只为生命本身不该就此认输。很谢谢作者,很鼓舞。然而身边的大的环境却依旧有旧的束缚。我一直疗伤,但又一面痛苦,只在于我在一个更加可怜的年龄里留下无尽的需要一人承担疗伤的事故。还是很感激有越来越多的像你这样的人……不得不说是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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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7 17:56:29 BY since1984(游客)
since1984(游客)不好意思!
我们都知道 烈女 只是一种标签
女方在跳楼的那刻
我想头脑里
或许反复出现的只有一个念头“绝望”
没有那么多的 烈女式的 崇高。

或许这一跳 会对不起很多人
对不起国家 对比起父母 对不起。。。
至少对得起自己 忠于自己的感受

当今社会
能如此坚毅的人 还有几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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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7 18:01:56 BY since1984(游客)
since1984(游客)ps:
要是选择宁死不屈
要不就选择好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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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7 19:24:22 BY 窝窝网聚(游客)
窝窝网聚(游客)天朝杯具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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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7 20:02:28 BY 巫骨塔罗牌(游客)
巫骨塔罗牌(游客)那一刻谁能想到贞烈两个字,只是作为对于自己尊严的维护,以死保护自己的美好,不愿意为侮辱,极度绝望于人性丑恶,跟男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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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7 20:06:48 BY 贞你妈的烈(游客)
贞你妈的烈(游客)楼主和不动脑子赞同楼主的人,你们都是什么SB想法?

不知楼主的“贞烈观”重,还是别人的“贞烈观”重?怎么脑子里就想着这个呢?

不想被强奸而跳楼,这里面包含的意义仅仅是为了所谓的贞节么?这个事件性质完全不同于一般强奸案,跳楼更有对个人尊严的保护以及对极度不公的反抗的含义在内。若仅仅想到贞烈这一点,便可见这人平时脑里都只想着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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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7 21:21:46 BY 希望(游客)
希望(游客)希望作者的所有女人被强奸时,作者能说服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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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7 23:09:50 BY 桠枫(游客)
桠枫(游客)唉,您的这篇文章我是从豆瓣网看到的,刚开始看时很赞同,可是顺着您提示的朱方清老师的文章再看一遍,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不是那个事。
找到您的博客,忽然看到也有朋友提出我的疑问,看来不只是我一个人多事。
百家争鸣固然可喜,可单拎出别人文章中的“烈女”二字,并强行冠以”“中国无所不在的传统而愚蠢的男权“贞烈”观”的名号,我觉得似乎有点偏颇。
朱方清老师的语言带着刺,他全文是一种对政府的批判,对这件事中整个官方欲盖弥彰的愚蠢行为的谴责,“烈女”在他的嘴里,能看出和你一样的反感。
博主可以发表你对烈女的仇视,和对整个中国男权社会的愤慨,可是千万不要扯住一个词就攻击一个战壕的朋友。
这样未免让大家觉得您的理解和思维不是太对。
至于您提出的如何正面,正确对待性问题,包括性侵犯的问题,我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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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8 1:14:57 BY Js(游客)
Js(游客)你被口头强J,不要反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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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8 4:01:30 BY 善逛网(游客)
善逛网(游客)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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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8 16:11:57 BY 安(游客)
安(游客)尊严 诚信类似的东西 是不是在生命面前 有时候会可以考虑丢下 或是暂且搁下 到底如何抉择 真的有事后事很本能的 不掺任何意识形态的本能 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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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强奸也千万不要做“烈女”!

2010-10-28 17:00:50 BY creep(游客)
creep(游客)这无关贞烈不贞烈的问题
我们习惯在对某事分析时总是从道德,理性,逻辑出发
可是很少运用代入

当你被五个男人围住实施暴力强奸时
你不想逃脱?
当然要逃脱,但绝不是因为贞洁问题
因为这是人的本能反映
就像你被打了一拳你难道还得站在原地接受第二拳?
你必定会出拳或者尽力脱逃
她不可能制服他们,所以只能尽力逃脱
仅此而已
她只是要逃离魔爪却不幸落入死亡之手

这是人的本能!
不是贞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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