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多克特罗

天水明夷 发表于 2009-7-10 6:05:00

彭伦先生知道我喜欢E·L多克特罗,寄来了他策划引进的多克特罗的新著《大进军》。书是邹海仑先生译的,做得很漂亮,封面有着一股经年的硝烟味。去年,是介词告诉我这本写美国南北战争的书获了福克纳小说奖。我与彭伦先生和介词兄都相识于豆瓣,也算是一段书缘吧。

1997年我第一次读多克特罗的《拉格泰姆时代》,2000年重读过一次,去年杭州的J要我开一个长篇推荐单子,我把这部小说和尤瑟纳尔的《亚德里安回忆录》、图尼埃的《桤木王》等一并列进了推荐的十部之中,当时还通信讨论过这本小说。下面是彭伦先生谈此书引进出版经过的一篇文章,并几个旧文片断和通信摘录。

顺便说一下,彭仑先生译的菲利普·罗斯的《遗产》是我去年读到的引进图书里最好的几本之一。

1、《大进军,一个漂浮的世界,一种流浪的意识,一次难忘的阅读体验》

彭伦/文

   两个星期前,当印刷厂终于准备开印《大进军》(The March)的前两天,我却心神不定。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插入一张原版中没有的地图——1864年南北战争末年,六万北方大军在谢尔曼将军的率领下,火烧亚特兰大,横扫佐治亚州,向大海进军,一路杀到海港城市萨凡纳(没错儿,这就是最近世纪文景重版的那本《午夜善恶花园》中故事发生的那个小城),再向北挺进,攻克南卡罗来纳首府哥伦比亚,继而进入北卡罗来纳,一举结束了持续四年的南北战争。我要插入的地图,正是这条浩荡、残酷、气势如虹的大进军路线图。

  好像是去年年中吧,《大进军》相继获得了美国笔会/福克纳奖和美国书评人协会奖小说类奖,又先后进入了普利策奖、美国国家图书奖以及洛杉矶时报图书奖的short list。我向来对战争背景题材的电影、图书都挺有兴趣。便通过版权代理,要来《大进军》的样书。当时虽然知道E .L.Doctorow,但从没有读过他的书,对他的作品没什么概念。于是请正好来上海的文敏带回去读读。很快,文敏颇为激动地告诉我,她非常喜欢这部作品,如果不是手头正在翻译其他书,她很愿意翻译这部作品。但她推荐了《世界文学》的邹海仑老师,说他的译笔可能十分适合《大进军》。

  我忘不了去年9月去中国社科院外文所串门,见到邹老师时,他颇有点手舞足蹈跟我描述《大进军》精彩细节的样子。记得他当时赞叹的是书中主人公之一,南方种植园主私生女、黑白混血少女珀尔跟随北方大军在战地医院帮忙时第一次来例假。连这样的细节多克托罗都一字不苟而写得极为生动精巧。 尽管有两位译者前辈这样的赞叹,在开始读《大进军》之前,我对小说的市场前景还是有点担心。因为毕竟,故事的历史背景是在一百五十年前的美国南北战争。而这个题材,除了《飘》这个因为电影而成为经典的爱情小说,似乎找不到第二本中国读者熟悉的作品。即使是美国卖了几百万册的小说《冷山》,几年前接力出版社出的中文版,反响似乎也平平。另外一个因素:我们年初也出版了一部南北战争背景的小说《南方的寡妇》,人文社本社在六月份也出了一部去年击败《大进军》而获得普利策奖的小说《马奇》(March),故事背景同样是南北战争。

  《大进军》有什么不一样? 在酷暑中我开始读。看了几页,就被这样一段描写南方种植园准备逃难的黑人奴隶们听到北方军队进军声的文字震住了:

  他自己站在路当中拄着拐杖没有动。他谛听着。在很长的时间里什么也没有,只有空气的柔和搅动,好像他耳中的低语声或者林地的沙沙声。但是,随后他确实听到了某种声响。他听到了?那并非真的是什么声音,而更像是一种他自己的期盼变成的对什么东西的感觉。然后,简直好像他拿的是一根神圣的魔杖,他手中的拐杖指向了西面的天空。对此,所有其他人都站了起来,并且从树下走过来:远远的他们看见在那景致中,有烟雾从几个不同的地点升起,先是这儿,然后是那儿。但是在所有这一切当中,天空本身的颜色也发生着变化,并逐渐变得清晰了,一股向上喷涌的棕色云雾从大地上升起,好像这个世界正在颠倒过来。

  并且,随着他们的观察,那棕色的云雾变换成了红彤彤的色彩。它向前移动着,最前面好像薄薄的斧刃,然后在不断加宽,好像被犁铧豁开的垄沟。它横过天空正在向他们南面移动。这云雾的声音到达他们这里时,那声音与他们这辈子听到的任何声音都截然不同。那并不是天空所制造的可怕声音,比如雷鸣电闪或者呼号的狂风,而是通过他们的双脚感觉到的什么东西,一种共振,好像大地正在发出嗡嗡声。然后,挟着一股风,这声音一阵阵的变成了一种有节奏的脚步声,这使他们安下心来,因为这巨大的烟尘是人类活动造成的。再然后,在这踏着大地的脚步声之上,他们终于听到了活人叫喊的声音。还有牛的哞哞叫声。以及辚辚的车轮声。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看见。他们不知不觉地向大道走去,但是依然什么也没看见。那谐和的扰攘声无处不在,充满了天空,就像那红色的烟尘从他们上空像箭一样飞过,奔向了南方,只留下黯淡的天空,这是联邦军的一次浩浩荡荡的大进军,但是那滚滚向前的,更多的不是它的实体,而是一支大军的魂魄精神。

  在美国历史中,当march大写为The March时,往往指的就是谢尔曼将军(William Tecumseh Sherman)指挥下这场无比残酷的大进军,因为谢尔曼为了打击南方的士气,实行“焦土政策”,一路烧掠,补给也就地解决,专门组织小分队到当地征集粮秣,同时破釜沉舟,将原来的十万军队精简为六万人。许多解放了的黑人奴隶、无家可归的南方白人就跟着这支军队流浪。

   整部小说,大进军就是一根串起全局的线。被奴隶主抛弃的私生女珀尔,开小差的南方军人威尔和阿里(一个是新兵蛋子,一个是兵油子),医术精湛的北方军医萨特里厄斯,佐治亚州高等法院大法官的女儿埃米莉·汤普森(她爱上了萨特里厄斯而跟随北方军流浪),好色、剽悍的北方骑兵军将领基尔帕特里克,当然,还有威廉·谢尔曼将军本人,这些主要人物加上数十个次要人物,就犹如大大小小的珍珠,被大进军这根线串在了一起。

  且看谢尔曼如何登场:

   另一个军官骑着一匹比矮种马高不了多少的坐骑走过来,所以他的双脚实际上都碰到了地面。他根本没有军人的样儿,他的军上衣落满了尘土,衣扣都半开着,一条手绢系在他的脖子上,头上戴着一顶破旧的帽子,嘴上叼着一个雪茄屁股,一部红胡子中间有一些灰须子。珀尔会记住她对谢尔曼将军的第一印象,他从举止和穿着上根本不像一个军官,要不是那个高大强壮的家伙对他表现得那么毕恭毕敬,她根本想不到他就是谢尔曼将军。他的属下倒是骑着那匹栗色的骏马,比他高大得多。

   这位将军骑在他的那匹小马上,实际上和她的眼睛一般高。啊哈,这儿有一个漂亮的联邦军小伙子,他说道。你是个优秀的鼓手吗,孩子?

   珀尔点了点头。

   一个人必须勇敢参军并且为他的国家战斗。鼓手小伙子们都像我们其他人一样经历战火的考验,对不对?

   是的长官。

   有时候我也想哭。

   是的长官。

   那么看来是什么问题呢?他向那个骑着栗色马的军官问道。

   将军,他说他失去了他的连队。他相信他们都阵亡了。

   他们都是前卫吗,孩子?他们经历了昨天夜里的战斗吗?

   是的,长官,将军。

  就是这样一个没有什么军人样儿的将军,曾指挥炮兵滥轰威克斯堡,使数万南方的无辜老百姓葬身于炮火之中。当他攻入亚特兰大,并且纵火半个月,烧毁这个城市的时候,他说出了一段名言:“我就是要让整个佐治亚州都鬼哭狼嚎!我就是要让整个佐治亚变成地狱!我就是要让所有佐治亚人——不管男女老少,不管穷人和富人,都感受到刻骨铭心的痛苦!我的军团将毁灭佐治亚州而后快!”“如果人们觉得我残酷和残忍的话,我就会告诉他们,战争就是战争,它的目的并不是要博得人们的好感! 战争就是地狱!如果你们想停止这一切,想要和平的话,你们和你们的亲人就应该放下武器停止这场战争!”

  可是,当他得知交战的对手、南方军将领哈迪在战争中失去儿子的时候,他的反应是这样的:

  这天早晨,他了解到邦联军将军哈迪的儿子,十六岁的威利·哈迪,战死在本顿维尔的消息,谢尔曼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哭泣着。显然,威利·哈迪曾经恳求父亲让他参加战斗,虽然他没有正式参军。谢尔曼坐下来给哈迪写一封信,根据最新的情报,哈迪的师,和约翰斯顿的部队一起,正安营扎寨在史密斯菲尔德。

   现在,将军,他写道,我们都失去了我们的同名的儿子。虽然我的威利太小还不能骑马,正是这场战争杀死了他,正如毫无疑问这场战争杀死了你的儿子。多么反常的是这个年龄,由于违背了上帝的伟大谋略,年轻者在年老者之前就使灵魂离开了肉体。在《传道书》中说(据我的粗陋的记忆):“当一些叶子脱落的时候,其它叶子就在它们的位置上生长,一代代的血肉也是如此,一个人死了,另一个人出生了。”我能够想象出,你在悲哀中希望上帝会放过你的威利而让你代替他,因为这正是我希望的东西——我指的是当我失去我的威利的时候。我咒骂我们的颠倒的时代,当着成千上万的我们,这些父亲和母亲,已经把我们的孩子给了这个该死的叛乱的战争的时候。我盼望着这个民族再次团结起来,自然的秩序恢复的一天,盼望着我们的几代人能够死得合乎上帝给予的身份的一天。在那个时候,我亲爱的将军,我希望我们可以作为战友和幸存者见面并且互表同情。愿你接受我诚挚的吊唁。

   先生,我是您谦卑而恭顺的仆人,
   威廉·特库姆塞·谢尔曼少将

   记得改稿的那段时间,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许多个夜晚,我在深夜看到睁不开眼睛,或者清晨醒来继续读。这确实是我做出版三年来,一次极其难忘的阅读体验。书中的许多人物形象,难以忘怀。邹海仑先生以精湛的译笔,将这部小说气势磅礴、结构精巧、人物刻画十分生动而充满悲悯情怀的特色展现地很充分。身为编辑,我为能遇到这样的作者、作品和译者而感到幸运、骄傲。

   只比E.L.多克托罗小一岁的约翰·厄普代克这样赞美这部作品:

   “非常精彩……多克托罗以充满悲悼的怜悯之心,和气势磅礴、明快简洁的文笔,带领我们见识了许多奇迹与悲哀、恐怖与喜剧的时刻……”

2、片断1:一则日记

  上个月又买了E·L多克特罗 《上帝之城》。多克特罗的小说,《拉格泰姆时代》是97年看的,后来还重看过一次。那时写小说,他那种密实的叙述可能也影响了我。《比利·巴斯格特》是第二本,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写黑帮。这是第三本了。粗翻一下,多少有点多斯·帕索斯的剪贴风格。我奇怪的是,那么优秀的一个小说家,几乎没有一个人提到过他。《拉》和《比》的装帧都不好,搞得像言情电影海报。这本的封面像是九十年代风格,但还干净。

3、片断2:关于《上帝之城》

  当老裁缝拿起剪刀划破纳粹军官刚做好的制服,他完成了一次多么有节制的反抗。他太愤怒了,这种愤怒使他完全有能力杀死那个军官。但他没有。他明白如果他杀了那个家伙会给他的居住区带来怎样的灾难。所以他划破了自己做了制服。这是一次多么节制、富有牺牲精神的反抗,精巧和准确得就像他的裁缝手艺。
  
  小说写这一反抗的过程用的是这样一个句子:“......长官眼睛看着天,准备忍受着最后完美前的修剪,裁缝把剪刀移向长官的胸前,猛拉住翻领,剪刀径直从前胸往下划去,他动作那么突然,一刹那间,毁坏的军服上的一大块布片落到军官的膝上。‘你自己缝吧,贼!’裁缝尖叫道,‘贼,贼就是你,你们所有人,盗贼,偷走了我们的工作,偷走了我们的生活!’”
  
  这已经行进到了整本小说的第94页了。在这之前一个个散乱的场景和杂揉的文体都快要让我失去了读下去的兴趣了。我能够发现这一个反抗的动作,只是因为我是一个职业读者。这样说,是不是多克特罗就是一个职业的小说家,或者是,小说家中的小说家?
  
  这个小说家最初吸引我的是他的叙事方式。《拉格泰姆时代》第一次看是1997年8月,当时还做过一个笔记。(奇怪今天还能找到:http://www.gmw.cn/01ds/1999-03/24/GB/242%5EDS1508.htm
  两年写第一个长篇,又找出来重看了一次,今天看这本书,还能在书的空白处找到那时写下这么一段:
  
  “多线索并进的结构方式,最后所有的故事和人物交汇于一处,就像所有的光束穿过一面凹凸镜。先是收缩的,后来又扩展开去。光带里活动着挨挨挤挤的人影。当然最吸引人的是这个小说的叙事方式,概括中有细微,细微中有概括。”

4、1997年的一个书评:《我一直留在门外 》
  
  《拉格泰姆时代》是小说家E.L.多克特罗用心弹奏的一支令人吃惊的曲子,又是一幅由许多明晰的画面和照片连缀而成的本世纪初叶美国社会的巨型风尘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拉格泰姆时代》也是多克特罗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美国这个新兴国家历史的理解和把握。那是一个新事物带着变幻无常的面貌层出不穷的年代:移民蜂拥而至寻找机会和梦想;福特发明了装配汽车的流水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同时潜伏着种种的危机,劳资纠纷,种族争端,以及男女平等;战争的阴影也在逼近。这一切就像那个时代风靡的“拉格泰姆”这种以切分音节奏为特征的美国黑人音乐的风格—沉稳的低音伴奏是美国这列蒸汽火车在时代的车轨上行进的声音,那变幻无常的切分旋律则来自被历史的漩涡冲卷着消失了的人们。

  给那个时代画像,多克特罗叙述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家庭的生活,中产阶级白人“父亲”和他的妻子,犹太移民“爸爸”和他的女儿,黑人钢琴家科尔豪斯他的情侣萨拉(奇怪的是除了那对黑人情侣,小说中这些虚构人物几乎都没有姓名)。在他们命运的演变中,多克特罗穿插了美国历史上这一时代的真实事件和名人生活。于是我们看到,真实的人和事与小说中虚构的情节糅合在了一起,他们彼此交织,互相影响。虚构的白人实业家“父亲”参加了名垂青史的皮尔利北极探险;1906年报纸的头版头条新闻人物伊芙琳·内斯比特在情夫被杀之后与小说中风度翩翩的中产阶级青年上了床;汽车大王福特和财阀摩根秘密会晤讨论死后的再生问题;奥国王子斐迪南观看脱身术大师胡迪尼的飞机表演;无政府主义革命家埃玛·戈德曼在一场激动人心的演说后开导伊芙琳……纷陈杂处中,我们似乎闻到了那个初创时代混杂着钢铁的轰鸣和爱情的呻吟的危险的气息。然而显赫一时的大人物也好,无名无姓的小说中人也好,当拉格泰姆风行的时代随着机器沉重的喘息消逝,历史不过是自动演奏的钢琴上的一支曲子而已,谁也不能逃脱他们命定的归宿,逃脱不了疯狂奔驰的时代火车驱使下的变化。摩根死于他再生的梦想,弗朗兹·斐迪南大公死于暗杀;业余探险家“父亲”死于他贩运军火的途中;萨拉死了,她的情人,天才的黑人钢琴家科尔豪斯为了可怜的自尊铤而走险成了一个暴徒,死于警察的乱枪之下;无政府主义者埃玛·戈德曼被驱逐国外;美丽多情的伊芙琳·内斯比特也已红颜憔悴,湮灭无闻;1914年,脱身术大师胡迪尼被悬在纽约百老汇上空的瞬间,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形象,一个小男孩正望着一辆汽车亮晶晶的黄铜前灯中他自己的影像,这正是那个时代冒险的人们的一幅图景。小说的最后,“爸爸”—这个从拉脱维亚来的信仰社会主义的犹太人,这个被新婚的巨大幸福宠坏了的家伙,站在加利福尼亚的阳光下,看着草坪上嬉戏的孩子们,突然萌生了写一部电影的念头。这群象征着希望的孩子,也正是多克特罗对走过了200年历史的美国的一个隐喻:
    
  一群孩子,他们都是好朋友,有黑有白,有胖有瘦,有富有穷,各种各样的淘气的小顽童在他们的街坊四邻中经历了种种滑稽可笑的冒险,一群衣衫褴缕的孩子,跟我们大家一样,一群陷入困境然后又从中逃出的人。
  
  把真实的人和事幻化为小说,E.L.多克特罗在这一点上和欧洲小说家米兰·昆德拉的《笑忘录》走在了一起。什么是历史?历史是不是典籍上所记载、人们口头传诵的东西?在多克特罗看来,历史有时比文学更具夸张和想像成分(“历史跟其他事物一样,只是错觉幻想罢了”),正因此,他所认为的小说就是“把自己的见解强加于历史”,或者说,小说就是对事物的神化。然而不要因此就以为多克特罗是一个耽于幻想的小说家,他对那个时代风尚的忠实描绘实在不亚于塞尚对一盘桃子的忠实,他对当时人们居室布置、服饰时尚照相机式的描写更要令今天的“新写实”、“新体验”旗手们汗颜。多克特罗是一个具有强烈责任感的小说家,虽然他的小说形式一直在变,但他认为,他的小说是真正继承了狄更斯、雨果、德莱塞、杰克·伦敦等大师的社会小说传统的,这传统就是深入外部世界,力图表现(记录)一个时代,而不只是与世隔绝,局限于叙述个人生活。多克特罗下面这句话对今天的小说家也不是多余的:
    
  近年来,小说进入居室,仿佛户外没有街道、公路和城镇。我则一直留在门外。

5、和J的通信:关于《拉格泰姆时代》
  
  一
  
  拉格泰姆时代看了。我感觉是:给我印象深的有几点,一、是内容上,它以历史中真实的人和虚构的人同台演出,虽然不是他第一个这样写(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及苏联时代好多作家也这么写过)但多克特罗是比较彻底的。可以给人以启发。说明小说是无定法的,是怎么写都可以的。二、叙述手法上,如你所说是密集了点,这种密集往往让人看了累,吃力。但问题恐怕不在于这种叙述手法的密集。这种叙述法在中国作家中也很多,包括方方、洪峰、甚至白鹿源,也是很密的,但让人读来不累。主要是故事和人物是很集中的,吸引得了人。拉格泰姆主要问题是较散,人物散,所以总体有给人散乱之感。但他的叙述语言是极为精彩的。非常通达。我不知道原文是不是这个特点。因为我们看外国作品说到底都只是看翻译作者的语言。所谓的“拉格泰姆”的切分节式的语言风格我们是读不出来的。
  > 总休上对他的表现手法还是感兴趣,有新意;在真正表现“时代”风貌特征上也是表现出来了。但作为真正“艺术地”表现时代来看,还是弱了点。当然,对这样的现代小说不能用传统的要求去要求他,因为他是另一种“艺术”——我是这样理解的。而且我认为,对这样的作品,要瞅住他几个好的特征,就够了。对现代主义小说,恐怕也应该这么去看它。有一点好的新的地方,就足够了。不能用经典去要求它。不知为什么,我总感到,经典总不是属于那些探索性,创意性的现代主义小说。
  > 接下去我想把手头有的几部小说看完,如农事诗.
  
  二
  
  《拉格泰姆时代》写两户家庭的境遇,不像传统小说那样集中和线性叙事,这或许是看起来"松散"的原因.但这个小说还算"好读"的.因为它出色的叙事.如你所说的"通达".叙事,我越来越把它看作小说美学的一个关键。
  
  我们平常说经典,总是指那些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而尚在生长中的现代主义小说总觉得离经典还远.经典,它是已经成型了的、完成了的、进入文学史的,欧洲小说有着极为强劲的现实主义传统,在十九世纪末达至写实主义的高峰几乎是在情势这中。作为传统小说叙事之反叛而出现的现代主义小说,说长了也不过百年的生长期, 自然远未成熟,遑论经典。但这百年中,还是出现了《喧哗与骚动》《追忆逝水年华》这样的堪称伟大的小说的。话说回来,我总觉得经典一词殊可怀疑.小说的终极目标不在成为经典供人瞻仰,而在于它永远涌动着的创造的激情和无止境的探索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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