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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印象之一(续):答龚明德先生
By: 书鱼知小 发表于 2010-11-23 17:06:00
 

成都印象之一:“民刊”与“民刊”奖
(续:答龚明德先生)
昨天写完此帖后就贴了出来,同时短信群发给多位师友告知我写了“印象”,收到的第一个短信回复就是龚明德先生。很简单的两个字“好的”。意思是他会去看的。今天中午在MSN上有书友告诉我在龚先生的博客上贴出了龚先生的回复。并发给我了“链接”。我细看了,感谢龚先生的回复,尤其是告诉我了吴老师提供的是现金,我猜想的不对。至于我写错年会名称,不是因为我不知道,而是我在帖子中特意用了我写的“简称”,以代此会。我还是如此观点:如果龚先生等以他们个人或出资人名义授奖我肯定没有资格说三道四,既然他们是以“年会”名义,作为交了全额参加年会费用的一员出席者,我当然有资格对年会上的现象“说三道四”。因为他们在授奖时是以年会的名义(“第八届……”),所以我要对此给予质疑。并借此梳理我对“民刊”的认识。
龚先生说我下次年会可以不必参加了,这话我不知道龚先生从何谈起?从第一届“民间……年会”开始,我就收到了会议通知,但我一直没有去参加过,原因很多,更多的理由是时间上不合适。这次是第一次参加,之所以去,是因为借此到成都拜访流沙河先生、龚明德先生、吴茂华老师还有我网络上交往的书友朱晓剑兄等等。还有我知道也赴会的萧先生、卢礼阳兄、董宁文兄等等。如果“年会”是龚先生和出资的朋友自己举办的“沙龙”或任何名义的活动,邀请我参加,我表示感谢,不邀请我参加,我也理解,因为谁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客人是谁。问题是从年会上龚先生的宣布中得知下次年会是温州图书馆主办,主办方应该是温州图书馆,既然是温州图书馆主办,龚先生何以越俎代庖,现在就代主办方作出不希望我参加下次年会的决定了呢?顺便说一句,从我在会上报到时接到的《全国第八届民间读书年会会刊》上看到,在日程安排上是11月20日有“讨论决定全国第九届民间读书年会举办城市及承办方”的内容,但是在11月18日上午的开幕式上,未经任何说明和讨论,就宣布下届年会由《温州读书报》所在的温州图书馆承办。说实话,能有单位来承办这样的民间年会,是要非常感谢的。但是,我想说,既然是公众活动,作为组织方,既然名义上不是个人行为,也通过不同的组织方(人)发出了参加会的邀请函(我是从两个不同书友处得到的邀请函),也就是说,我参加的已经不是龚先生自己和他的朋友的个人的活动,而是参加的“全国第八届民间读书年会”,所以我参加的是一个“民间读书年会”,就是一个公众活动,当然有权利对组织方的作为提出我的个人意见。
如果下届也就是“全国第九届民间读书年会”是龚先生个人主持的活动,龚先生当然有权利拒绝我的参加,但如果是温州图书馆主办,我参加与否,与龚先生无关。正如龚先生参加与否,与我无关,我不会对龚先生是否到会,说三道四。
龚先生说不欢迎指手画脚的批评家,这一点,我有不同看法,因为我是对会上的现象提出我的意见,龚先生可以不接受我的意见,但是,我要用当时在会上主持“点名”让大家发言的阿泉兄的话说:“我们可以不同意薛原的意见,但我们要维护薛原发言的权利。”(大意如此)如果我是不请自到在龚先生自己的“客厅”里对龚先生“指手画脚”,那是我的不对,相信以我对龚先生的尊敬,我也不至于冒昧地到龚先生的“客厅”里打扰。但在书友们聚会的公众场合下,作为交足了费用的出席者,我就是这个集体活动符合游戏规则的一名成员,既然没有规定说不准我发表不同意见,我当然有“说三道四”的权利,只要我没有诽谤,我没有造谣,我没有恶意的攻击,我对我的话负责,说错了,请大家指正和给予批评。我表示感谢。
在龚先生的帖子后的附言里,龚先生说他在我的博客后边无法留言,所以我把龚先生的回复转帖到这里并写出我的说明和意见。我同意龚先生的话,民国时的文人打笔仗,下来马上一起去喝酒。我想说明的是,我没有与龚先生打笔仗的意思,原因有三:一来我没有资格,龚先生的年龄比我大,二来龚先生读书更比我多,三来龚先生的著述更是我无法能比,我是龚先生著作的读者。但是,我之所以提出一些与龚先生相关的质疑,是因为正如我当面对龚先生说的,先生的确是书生,做事与作文有差距。譬如就以“全国第八届民间读书年会”的授奖为例,龚先生没有权利在未经过任何对与会者作出的程序上的说明和征求与会者的同意下,就以“年会”的名义作出授奖。如果以龚先生个人或出资人的名义授奖,我无话可说。
最后,我也认可龚先生的话,我们是好朋友。其实龚先生这样说,是抬举我了,因为我在龚先生面前,更是一个读者和珍藏龚先生著作的书友。

 

附录:
龚明德答薛原老弟
作者:龚明德  2010-11-23 11:14 星期二 晴
  龚明德答薛原老弟
  
  
  ……前几天在成都的一场“民间读书人”聚会上,意外目睹了一场“民刊”授奖。说意外,是之前在这次聚会组织方提供的精美“节目”单上并无此内容,但当主持者宣布要给“最好的民刊”发奖时,还是有一点意外,虽然意外,但且看如何授奖,结果“最好的民刊”奖励给了《开卷》和《点滴》,“最好的民报“奖励给了《温州读书报》和《清泉部落》。实话说,这“两刊两报”,在我眼里都很优秀,也值得授奖。《点滴》虽是新创,才出了不多的几期,但深为我欣赏;《开卷》就更不用说了,从创刊到现在,每期不漏,都有收藏。《清泉部落》在前些年也得到编者阿泉的邮赠;《温州读书报》前些年就知道其大名,但真正得到此报还是在今年与其主编卢礼阳在网络上结缘之后。
  这四家“报刊”获奖不是我谈的问题,我谈的是授奖的“评选”问题:既然不是以个人和几个人的名义授奖(是以“民间读书人年会”),上述四人是以如何的评选机制评选得出此获奖名单?
  尤其是,在上述获奖“民刊民报”的具体获奖者四人中,有三人坐在“民间读书人年会”的“主席台”上(从会场的背景布置和坐席布置看,组织者和主持者的坐席似乎可以看做“主席台”),也就是说,坐在那排座位上的,都是所谓“民间读书人年会”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坐在上边的有六七位,居然有三位“获奖”。
  所授的奖也很别致,由两人联合出资:每人一幅由流沙河先生题词然后由年青书法家书写的授奖词(后来得知这些授奖词文字出自主持者龚明德先生之手),然后每人2000元奖金。联合出资的两人,一人是流沙河夫人吴茂华,一人是来自“草原部落”的出版商——前些时又因给张悟本策划出版“绿豆”养生书而闻名。以我的猜测:吴老师当是提供的流沙河先生的书法,“草原部落”出版商提供的奖金。据说出资人提出必须给“最好的民刊民报”,而且还坚持必须给一家“民报“授奖。
  如果此奖以出资人名义或主持人个人名义授奖,自然无可厚非,也乐得看到朋友们获奖,谁也不能说啥。问题是此奖以出席者全体的名义冠以“民间读书人年会”。
  其实这名义本身就不伦不类,来参与的这些人怎么就可以代表天下的“民间读书人”呢?本来就是一群喜欢书的形形色色的书友来参加的一次“民间”聚会,却被授予了如此的“重任”。这显得实在不能承受之重,也更显出了组织者的书生气来,怎么能有一人或几人在未经同意的不知情中就“自动”代表大家直接给出获奖结果呢?是通过何种形式得到的大家的“授权“呢?尤其是作为组织者和主持人,怎么能在自己担负组织“责任”的会上(至少从坐席上看是“组织者”或“主持人”)接受自己组织的“大会”授予的奖和奖金呢?
  作为“民刊”的读者和旁观者,看到这一幕实在感到是闹剧,不由得更佩服起广州的诗人黄礼孩:黄礼孩作为真正的“民刊”的主编者,不仅自己一年一度的推出《诗歌与人》,还每年都颁发一个“诗歌与人”的年度诗歌奖,评委就是他一个人,但还没听说谁出来质疑他的评奖是否有问题,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诗歌与人》是他自己出资,这个“诗歌与人”年度奖也是他自己出资,他只需要对自己负责,他愿意颁奖给谁就给谁。他颁奖的奖品我也年年都收到:获奖者的诗集。他每年授奖给一位他认可得到他的奖励的诗人,然后给诗人出版一本诗集,出版的诗集也是真正的“民刊”:一本他装帧制作的诗集。
  在这场聚会上,因此事,颇有议论,因为我不是“民刊”的编者,也不是聚会的组织者,只是一名书友,所思所感,不吐不快,当不会有吃不到葡萄说酸的嫌疑,也没有与任何一方的利益之嫌。
  其实,许多人谈公义,谈正义,谈民主,谈公正,谈公开,尤其是书生议论,更是舍我其谁,但具体到现实上,即便是这样一次微不足道的“民间读书人”的聚会,却居然如此仅凭自己或少数几个人的“一己之见”,做出如此闹剧,实在是玷污了“民间”和“书友”一词。
  龚明德先生是我尊敬的老师和学者,多年前就有幸编辑过他的文章,也收藏有他的著作,为能与他结识而自豪。这一次在成都虽是第一次相见,却分外亲切。目睹其人,再想其文,龚明德“的确是书生”,也确实是书生,或者套用一句“毕竟是书生”。对于大家的议论,龚先生也听到了。在一次喝茶时,我也当面把我的感受告诉了龚先生,龚先生说“不打不相识,我们是好朋友”。其实我不是要和龚先生“打”,我和任何人也不“打”,君子之交淡如水,书友之间更是以书为媒,但涉及公义“是非”,不能不谈。作为“固执已见”的书生,龚明德于学问于书话,是硕果累累的,也嘉惠于我辈读者。作为组织这样的“民间”聚会,其辛苦操劳的确可叹可赞,但在这样的民间聚会上出现如此以“公议”名誉却如笑话的“授奖”,实在是一个悲哀。也为龚先生遗憾。也许本来就是为了“幽默”,当不得真的。就如《点滴》的编者周立民在聚会上所说的:希望民间的聚会就是民间的聚会,为大家提供一个民间交流的平台。周兄的话大意如此,尤其是他最后一句:“希望不要开到……大会堂去。”说的真好。

  以上是薛原老弟的博客文字的节选,他特意发来手机信息让我看,我请人找到了,下载了。因为文中正面说到了我,薛原老弟不是鲁迅说的那种“连眼珠都不值得转过去”(大意)的人,所以我要答复。但是,我不议论、不发挥、不抒情、不……
  我只订正几件“史实”。
  一、吴茂华老师给年会的是现金,不是一幅沙河老师的字。因为会上急需要的是现金现银,马上要去买东西的毛币!比如,制作有薛原老弟头像和介绍文字的展板之类,就得交了钱才可以弄出来的。比如印通讯录,也得现金现银。
  二、我们的年会的名称,薛原老弟弄错了。下一次年会,建议老弟不必出席了!我们不需要指手画脚的批评家,我们需要“书香社会文化义工”!
  三、这次年会,是由成都方面主持由呼和浩特和南京方面大力赞助才成功的。出席年会的有家产近亿的人,但是去年鄂尔多斯会上,临到闭幕前商定下一次承办方,两处原先都争着要办的人突然拒绝了……我无奈地接下来承办。
  四、颁奖事件,只要我们承办方和两个出资人不说话,薛原老弟似乎没有说三道四的资格。你可以当即拿出一万元来颁奖给你心目中的民刊民报,就叫“薛原个人奖”。空话不要说,官方的空话已经使得我们的国家吃了大亏。
  五、我希望薛原老弟说说不少与会者的虔诚和奉献,比如与会的高信、沈文冲、陈克希、周立民、陈品高等兄弟们,当然流沙河先生也是更值得一写的。
  六、 还可以说下去,但是中午要去宾馆送今天下午离去的与会者,再见!
  
龚明德2010-11-23 11:25
薛原老弟:我在你的博客上无法留言,只好在这儿回复。还是在成都喝茶的那句话:“我们是好朋友!”据说,民国的打笔仗的人,往往文章刚见报,双方就约见一通喝酒。我们,也得继承这个传统。

 
 
  • 标签:答龚明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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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成都印象之一(续):答龚明德先生
    By: 吹笛在湖北(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11-26 17:14:30
     
    吹笛在湖北(游客)恩格斯好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切北统治阶级的趣味都是源于统治阶级的趣味。

    这样看书鱼兄对这个会的描述,一方面是书鱼兄充满雅致茗香的愿望,一方面是民间的称谓,官方的程序(可能有个理事会吧,他们定下所有的安排,理事会又是会长指认的,官方会议大都如此。与会者是从没有话语权的,最多分组讨论牢骚一通,但推荐发言人一般不说,说也一句带过。。。),书鱼兄不尽意。

    当然,还要听听真正的民间立场(自由撰稿人)对此会的描述才更全面。

    最后说一句,附文脱口剥夺与会权利,至少是家长作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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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成都印象之一(续):答龚明德先生
    By: 吹笛在湖北(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11-26 17:15:44
     
    吹笛在湖北(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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